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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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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 受理条件 | 1.已取得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2.只受聘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简称聘用单位); 3.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工程师变更执业单位,应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申报程序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 ||
| 办理时间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 查看详情 |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80858586【展开】 |
||
| 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
||
| 基本编码 | 000117105017 | 事项编码 | 11110000MB1503996K2000117105017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MB1503996K200011710501702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 委托部门 | 无 |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网上查询:http://ghzrzyw.beijing.gov.cn/ |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自建(垂管) |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 预约办理 | 无 | 数量限制 | 无 |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 通办范围 | 无 | 特殊程序 | 无 |
| 行使内容 |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九条,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注册受理和审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 | ||

无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材料齐全;表格填写完整;证件材料原件与扫描件一致,扫描件上传清晰完整;印章清晰;出现数据不全、字迹潦草、印鉴不清、难以辨认的,受理部门可不予受理。 | ||||||||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
| 一 | 二级注册结构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表格类;电子 |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 内容填写完整无空项【展开】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勘察设计资质资格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展开】 | 【展开】 |
| 二 |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内容完整【展开】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勘察设计资质资格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展开】 | 【展开】 |
| 三 | 新聘用单位劳动合同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文件完整【展开】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勘察设计资质资格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展开】 | 含劳动合同聘期页和签字盖章页【展开】 |
| 四 | 社会保险缴纳材料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内容完整【展开】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勘察设计资质资格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展开】 | 【展开】 |
| 或注册人员社保情况承诺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内容完整【展开】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勘察设计资质资格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展开】 | 【展开】 | |
| 五 | 原聘用单位出具与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文件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文本完整【展开】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勘察设计资质资格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展开】 | 或劳动仲裁机构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仲裁文件【展开】 |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材料齐全;表格填写完整;证件材料原件与扫描件一致,扫描件上传清晰完整;印章清晰;出现数据不全、字迹潦草、印鉴不清、难以辨认的,受理部门可不予受理。 | ||||||||

无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 申报/收件 | 0个工作日 | 部门工作人员 | 收件 |
审查标准 材料齐全;表格填写完整;证件材料扫描件上传清晰完整;证件材料原件与扫描件一致;印章清晰完整【展开】 | |||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部门工作人员 | 受理/不予受理 |
审查标准 材料齐全;表格填写完整;证件材料扫描件上传清晰完整;证件材料原件与扫描件一致;印章清晰完整【展开】 | |||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 决定 | 10个工作日 | 部门工作人员 | 许可/不予许可 |
审查标准 1.依法取得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相应专业执业资格证书或者互认资格证书;^2.只受聘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展开】 | |||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
| 制证 | 2个工作日 | 部门工作人员 | |
| 发证 | 1个工作日 | 部门工作人员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2、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不予受理单 3、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受理单 4、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不予许可通知书(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5、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行政许可决定书(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 送达方式 | |||
|---|---|---|---|
网站下载:https://banshi.beijing.gov.cn/ | |||
无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 |
| 结果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
|---|---|
| 结果文书类型 | 证照 |
| 结果样本 |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样本.pdf |
| 有效时间 | 见结果文书 |
|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不予受理单 | |
| 结果名称 |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不予受理单 |
|---|---|
| 结果文书类型 | 其他 |
| 结果样本 |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不予受理单.doc |
| 有效时间 | 无时限 |
|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受理单 | |
| 结果名称 |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受理单 |
|---|---|
| 结果文书类型 | 批文 |
| 结果样本 |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受理单.doc |
| 有效时间 | 无时限 |
|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不予许可通知书(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
| 结果名称 |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不予许可通知书(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
| 结果文书类型 | 其他 |
| 结果样本 |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予许可通知书.doc |
| 有效时间 | 无时限 |
|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行政许可决定书(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
| 结果名称 |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行政许可决定书(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
| 结果文书类型 | 其他 |
| 结果样本 |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行政许可决定书.doc |
| 有效时间 | 无时限 |
无
| 【行政法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
| 依据名称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 发布号令(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3号 |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国家对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展开】 |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 发布号令(文号) | 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展开】 |
是否收费:否
| 1、外省市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转北京市怎么办理? |
|---|
| 先在外省市办理注销,再在北京市申请变更注册。 |
指南分享
主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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