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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两证整合”指的是什么?
2015年12月30日,国务院审改办正式复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整合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事项意见的函》(审改办〔2015〕95号),同意将“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和“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整合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国家外国专家局负责许可实施工作。
2、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业务的申请条件?
(一)用人单位基本条件: 1.依法设立,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支付所聘用外国人的工资、薪金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法律法规规定应由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需经过批准。 (二)申请人基本条件: 1.应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境内有确定的用人单位,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能或相适应的知识水平。 2.所从事的工作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国内急需紧缺的专业人员。 3.法律法规对外国人来华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来华工作(来华工作90日以上)许可通知具体流程是如何?
(1)用人单位或委托专门机构在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登记注册账号 (2)在线提交许可申请,经批准后在线打印《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
4、何种情形可在境内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来华工作90日以上)?提交何种材料?具体流程是如何?
持其他签证或有效居留证件已入境的外国高端人才(A类);
5、外国高端人才(A类)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有何便利措施?
受理机构网上预审通过的直接受理,给予受理电子回执单。申请人入境前不需提供纸质材料进行核验。
6、单位和申请人涉及提前终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的情形,需何时注销?
用人单位应当于事项发生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决定机构申请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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