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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高校学生跨省转学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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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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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生跨省转学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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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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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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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电话:(010)12345
服务对象:

事业法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事项编码:

11110000000026833B2000705001000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运行系统:

市级统建系统

受理条件: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信息

办理方式:

初审件

法定办结时限:

6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3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本事项仅限每年6月、12月的最后三个工作日受理(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预约办理:

电话预约:(010)89150066

是否收费:

不收费

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申请途径: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中介服务: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电话查询:(010)89150066;(010)55530423

实施主体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所属机构: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市级

权限划分:

行使内容:

展开全部

申请与受理

办理步骤:申报/收件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学生在新生入学第一学期后、毕业年级前,理由符合教育部文件要求,材料齐全。

办理结果:材料齐全收件

办理步骤:受理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学生在新生入学第一学期后、毕业年级前,理由符合教育部文件要求,材料齐全。

办理结果:符合条件受理;不符合条件不受理

审查与决定

办理步骤:决定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材料齐全,内容和盖章等符合要求,与转学理由相呼应,推断出合规和理由成立。

办理结果:符合标准同意转学;不符合标准不同意

颁证与送达

办理步骤:制证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结果名称:

1、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

办理步骤:发证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公告送达邮寄送达直接送达留置送达自助柜网站下载:undefined其他:undefined

一、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跨省转学申请(备案)表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5份

介质要求:表格类;纸质

其他要求:转出学校、转入学校、转出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此表可在市教委网站下载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二、学生转学申请书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

其他要求:

样例下载

三、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复印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

其他要求:在转学学生姓名处加盖学校招生部门或学籍管理部门印章

样例下载

四、转入学校同意学生转入的校长会议纪要

材料来源: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

其他要求:盖学校或校办公室公章

样例下载

五、转出学校对转学学生信息公示起止时间及公示期间收到问题反映的情况说明

材料来源: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

其他要求:加盖校章,同时说明该生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

样例下载

六、转入学校对转学学生信息公示起止时间及公示期间收到问题反映的情况说明

材料来源: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

其他要求:加盖校章

样例下载

七、转入学校提供相关材料证明拟转入专业的学科水平不高于转出学校的专业学科水平的说明

材料来源: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

其他要求:盖学校或研究生院公章

样例下载

八、因病申请转学需

(一)、转出、转入学校盖章或出具相关说明认可的医疗机构的证明材料

材料来源: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

其他要求:

样例下载

九、研究生转学

(一)、研究生转学需附拟转入学校人事部门出具的导师调入证明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

其他要求:盖学校或校人事部门盖章

样例下载

申请材料总要求:材料齐全,准确无误,无涂改。

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

结果名称:

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

结果样本:

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样本.jpg

有效时间:

无时限

是否收费:

不收费

【部门规章】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制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依据名称: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发布号令(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41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第二十二条 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或者不适应本校学习要求的,可以申请转学。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二)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
  (三)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四)以定向就业招生录取的;
  (五)研究生拟转入学校、专业的录取控制标准高于其所在学校、专业的;
  (六)无正当转学理由的。
第二十三条 学生转学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说明理由,经所在学校和拟转入学校同意,由转入学校负责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认为符合本校培养要求且学校有培养能力的,经学校校长办公会或者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可以转入。研究生转学还应当经拟转入专业导师同意。跨省转学的,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学校所在地的公安机关。

1.问:上报材料不全或材料不符合文件要求

答:多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相关工作人员培训

服务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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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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