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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跨省变更受聘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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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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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08:30 - 12:00、下午12:00 - 17:30; 周六:上午:08:30 - 12:30(需预约);法定节假日不对外服务。;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申报材料齐全,内容清晰完整,签章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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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zjw.beijing.gov.cn/

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跨省变更受聘企业)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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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5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4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好差评

5.0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服务对象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理形式
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齐全,内容清晰完整,签章有效。
办理时间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08:30 - 12:00、下午12:00 - 17:30; 周六:上午:08:30 - 12:30(需预约);法定节假日不对外服务。;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 查看详情
办理地点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北京市住建委:(010)89150138【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基本编码 000117113003 事项编码 11110000000021135M2000117113003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110000000021135M200011711300304 进驻大厅类型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网上支付
所属机构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行使层级 市级 运行系统 市级统建系统
物流快递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预约办理 数量限制
中介服务 权限划分
通办范围 全市 特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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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总要求1、系统中上传照片与申请表上的照片一致,且应为一寸白底免冠标准证件照。 2、上述材料均需上传原件电子扫描件,扫描件应按1:1比例、正立视角上传。 3、申请表应为人员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后自动生成的,统一使用A4纸打印;申请表须本人签字并加盖现聘用单位公章,公章信息应与申请人聘用单位一致。 4、《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要求:(1)应明确体现缴纳保险单位名称、参保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码、险种、缴费期限等内容,出具日期应与上报市住建委审核日期同年同月。(2)根据目前社会保险缴纳数据共享获取规则,每月12日24:00前上报市住建委审核的,应提交申请人在申请单位已缴纳申请之日上上个月社会保险的记录;每月13日0:00后上报市住建委审核的,应提交申请人在申请单位已缴纳申请之日上个月社会保险的记录。(3)《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中缴纳保险单位为申请单位的母公司或子公司的均不予认可。(4)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警官以自主择业方式转业的,应按照《印发<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2001〕国转联8号)文件规定,由申请单位为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并上传《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电子扫描件。5、申请人持有多本证书办理受聘企业变更业务时,必须同时提交所有证书的变更申请。6、根据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质〔2015〕206号)规定,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在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经所在企业向原考核机关申请证书延续。有效期不足3个月的安管人员,应在原考核发证机关办理证书延期后再申请证书进京业务。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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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
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1、系统中上传照片与申请表上的照片一致,且应为一寸白底免冠标准证件照。 2、上述材料均需上传原件电子扫描件,扫描件应按1:1比例、正立视角上传。 3、申请表应为人员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后自动生成的,统一使用A4纸打印;申请表须本人签字并加盖现聘用单位公章,公章信息应与申请人聘用单位一致。 4、《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要求:(1)应明确体现缴纳保险单位名称、参保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码、险种、缴费期限等内容,出具日期应与上报市住建委审核日期同年同月。(2)根据目前社会保险缴纳数据共享获取规则,每月12日24:00前上报市住建委审核的,应提交申请人在申请单位已缴纳申请之日上上个月社会保险的记录;每月13日0:00后上报市住建委审核的,应提交申请人在申请单位已缴纳申请之日上个月社会保险的记录。(3)《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中缴纳保险单位为申请单位的母公司或子公司的均不予认可。(4)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警官以自主择业方式转业的,应按照《印发<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2001〕国转联8号)文件规定,由申请单位为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并上传《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电子扫描件。5、申请人持有多本证书办理受聘企业变更业务时,必须同时提交所有证书的变更申请。6、根据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质〔2015〕206号)规定,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在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经所在企业向原考核机关申请证书延续。有效期不足3个月的安管人员,应在原考核发证机关办理证书延期后再申请证书进京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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