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级
区级
乡镇
(街道)
村(社区)
市级
部门
显示更多
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切换简洁版
基本信息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非法人企业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 受理条件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申请购买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1.申请材料齐全、有效、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需手写签字,加盖公章的应加盖红章; 2.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装订成册;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比例提供,所报材料应清楚、整洁; 3.申报材料中同一项目的填写应一致,表格中所列信息应与后附材料所涉内容保持一致; 4.申请主体应为北京市辖区内企、事业单位。 | ||
| 办理时间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 查看详情 |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89150290【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1-3层综合窗口)【展开】 |
||
| 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
||
| 基本编码 | 000172135000 | 事项编码 | 1111000000002717422000172135000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0000271742200017213500001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 委托部门 | 无 |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电话查询:(010)89150280 |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自建(垂管) |
| 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 预约办理 | 网上预约:http://banshi.beijing.gov.cn/;电话预约:(010)89150001 | 数量限制 | 无 |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 通办范围 | 无 | 特殊程序 | 无 |
| 行使内容 | |||

无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
| 一 | 购买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申请表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表格类;纸质或电子 |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 1.二维码编号应与受理系统匹配。 2.表格中项目内容应填写齐全。 3.申购单位名称应与证照信息一致。 4.法定代表人应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字的,应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同意委托他人代签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应明确代签事项范围及有效期。 5.符合受理条件。 6.加盖公章,公章与单位名称一致。【展开】 |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2号)》【展开】 | 需要登录“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后点击进入该事项,填写并下载打印该表格。【展开】 |
| 二 | 加强安全管理的承诺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使用A4规格纸张,加盖公章,材料应清楚、整洁。【展开】 |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2号)》【展开】 | 【展开】 |
| 三 | 企业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的声明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1、使用A4规格纸张,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材料应清楚、整洁。 2、需确认材料是否按照办事指南中所列格式递交。【展开】 |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2号)》【展开】 | 【展开】 |
| 四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1、使用A4规格纸张,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材料应清楚、整洁。 2、需确认材料是否按照办事指南中所列格式递交。【展开】 |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2号)》【展开】 | 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提交【展开】 |
| 五、不同企业需要提交的材料 | |||||||||
| (一)、申请人为药品生产企业的 | |||||||||
| 1 | 营业执照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正本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使用A4规格纸张,加盖公章,材料应清楚、整洁。【展开】 |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2号)》【展开】 | 【展开】 |
| 2 | 药品生产许可证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使用A4规格纸张,加盖公章,材料应清楚、整洁。【展开】 |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2号)》【展开】 | 【展开】 |
| 3 | 药品注册批件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非必要 | 正本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1.药品生产企业尚未取得药品批准文号,用于科研的可提交说明材料。 2.使用A4规格纸张,加盖公章,材料应清楚、整洁。【展开】 |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2号)》【展开】 | 【展开】 |
| 4 | 国内购货合同 | 申请人自备 | 非必要 | 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1.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自用用于药品生产的可不报送。 2.使用A4规格纸张,加盖公章,材料应清楚、整洁。【展开】 |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2号)》【展开】 | 【展开】 |
| 5 | 上次购买的增值税发票 | 申请人自备 | 非必要 | 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1.首次购买的除外,企业自用用于药品生产的可不报送。 2.使用A4规格纸张,加盖公章,材料应清楚、整洁。【展开】 |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2号)》【展开】 | 【展开】 |
| 6 | 上次购买的使用情况 | 申请人自备 | 非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1.首次购买的除外。 2.使用A4规格纸张,加盖公章,材料应清楚、整洁。【展开】 |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2号)》【展开】 | 【展开】 |
| (二)、申请人为药品经营企业的 | |||||||||
| 1 | 营业执照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使用A4规格纸张,加盖公章,材料应清楚、整洁。【展开】 |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2号)》【展开】 | 【展开】 |
| 2 | 药品经营许可证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使用A4规格纸张,加盖公章,材料应清楚、整洁。【展开】 |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2号)》【展开】 | 【展开】 |
| 3 | 国内购货合同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使用A4规格纸张,加盖公章,材料应清楚、整洁。【展开】 |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2号)》【展开】 | 【展开】 |
| 4 | 上次购买的增值税发票 | 申请人自备 | 非必要 | 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使用A4规格纸张,加盖公章,材料应清楚、整洁。【展开】 |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2号)》【展开】 | 【展开】 |
| 5 | 上次购买的销售情况 | 申请人自备 | 非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1.首次购买的除外。 2.使用A4规格纸张,加盖公章,材料应清楚、整洁。【展开】 |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2号)》【展开】 | 【展开】 |
| (三)、申请人为科研教学单位的 | |||||||||
| 1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购买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正本复印件1份;副本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清晰,证件在有效期内。【展开】 |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2号)》【展开】 | 【展开】 |
| 2 | 上次购买的增值税发票 | 申请人自备 | 非必要 | 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首次购买的除外。 使用A4规格纸张,加盖公章,材料应清楚、整洁。【展开】 |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2号)》【展开】 | 【展开】 |
| 3 | 上次购买的使用情况 | 申请人自备 | 非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1.首次购买的除外。 2.使用A4规格纸张,加盖公章,材料应清楚、整洁。【展开】 |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2号)》【展开】 | 【展开】 |
| 4 | 用途说明材料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1.用途说明材料,例如: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文件、项目申报书等。要提供数量测算依据,包含相应计算或产生过程。 2.使用A4规格纸张,加盖公章,材料应清楚、整洁。【展开】 |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2号)》【展开】 | 【展开】 |
| 5 | 确保将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用于合法用途的保证函 | 申请人自备 | 非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1.已在申请表中承诺的,可免于提交。 2.使用A4规格纸张,加盖公章,材料应清楚、整洁。【展开】 |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2号)》【展开】 | 【展开】 |
| 6 | 本单位安全保管制度及设施情况的说明材料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1.仓储设施、安全保卫设施及其布局图(图中注明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仓储区域及安全保卫措施。摄像头还应提供监控视角照片)原件。 2.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内容应至少包括购买购进、保管、发放、使用、监销、盗抢丢失处置、每年报送购买使用情况等。北京市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提供上述制度目录即可)复印件。 3.清晰完整,加盖公章,A4纸打印,布局图可A3。【展开】 |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2号)》【展开】 | 【展开】 |
| (四)、申请人为外贸出口企业的 | |||||||||
| 1 | 营业执照或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使用A4规格纸张,加盖公章,材料应清楚、整洁。【展开】 |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2号)》【展开】 | 【展开】 |
| 2 | 药品批准文件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使用A4规格纸张,加盖公章,材料应清楚、整洁。【展开】 |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2号)》【展开】 | 【展开】 |
| 3 | 国内购货合同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使用A4规格纸张,加盖公章,材料应清楚、整洁。【展开】 |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2号)》【展开】 | 【展开】 |
| 4 | 上次购买的增值税发票 | 申请人自备 | 非必要 | 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首次购买的除外。 使用A4规格纸张,加盖公章,材料应清楚、整洁。【展开】 |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2号)》【展开】 | 【展开】 |
| 5 | 上次购买的出口情况 | 申请人自备 | 非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1.首次购买的除外。 2.使用A4规格纸张,加盖公章,材料应清楚、整洁。【展开】 |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2号)》【展开】 | 【展开】 |
| 6 |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出口许可文件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使用A4规格纸张,加盖公章,材料应清楚、整洁。【展开】 |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2号)》【展开】 | 【展开】 |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

无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 受理 | 2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符合标准予以受理 |
审查标准 1、按照受理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2、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应当及时受理,填写受理通知书,将受理通知书交与申请人作为受理凭证; 3、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有关材料;受理人员不能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的,应当填写接收材料凭证交与申请人,于5个工作日内审查申请材料,填写补正材料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补正有关材料; 4、对申请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或该申请事项不需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填写不予受理通知书。【展开】 | |||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 决定 | 8个工作日 | 进驻部门首席代表 | 符合标准予以批准 |
审查标准 1.申请主体属于十七条《购用证明》申请范围:(1)经批准使用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用于药品生产的药品生产企业; (2)使用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教学、科研单位; (3)具有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资格的药品经营企业; (4)取得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出口许可的外贸出口企业; (5)经农业部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达兽用盐酸麻黄素注射液生产计划的兽药生产企业。 (6)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自用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原料药用于药品生产的,也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购用证明》。 ^2.具有合法使用的需求。^【展开】 | |||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
| 发证 | 10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1、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购用证明 |
| 送达方式 | |||
|---|---|---|---|
窗口领取 | |||
无
|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购用证明 | |
| 结果名称 |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购用证明 |
|---|---|
| 结果文书类型 | 其他 |
| 结果样本 |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购用证明.docx |
| 有效时间 | 三个月 |
无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 |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
| 发布号令(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九号 |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实行许可制度。【展开】 |
| 【行政法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 |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
| 依据名称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
| 发布号令(文号) | 2005年8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公布,根据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改,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改,根据2018年9月18日国务院令第703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申请购买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展开】 |
是否收费:否
| 1、申请购买第一类中的易制毒化学品的均由药品监管部门审批吗? |
|---|
| 不是,只有申请购买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
指南分享
主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版权所有: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 京ICP备0506093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88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9640 京ICP备05060933号
运行管理:首都之窗运行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