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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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实施机构 | 服务对象 |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理形式 | |
| 受理条件 |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港澳同胞来内地,须申请领取港澳同胞回乡证。港澳同胞回乡证由广东省公安厅签发。申领港澳同胞回乡证须交验居民身份证明、填写申请表。不经常来内地的港澳同胞,可申请领取出入境通行证。申领办法与申领港澳同胞回乡证相同。 第二十三条 港澳同胞来内地后遗失港澳同胞回乡证,应向内地遗失地的市、县或者交通运输部门的公安机关报失,经公安机关调查属实,出具证明,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一次有效的出入境通行证,凭证返回香港、澳门。港澳同胞无论在香港、澳门或者内地遗失港澳同胞回乡证,均可以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港澳回乡证。 | ||
| 办理时间和地点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 法定工作日: 上午08:30 - 12:00、下午12:00 - 17:30; 周六:上午:08:30 - 12:30(需预约);法定节假日不对外服务。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查看详情 |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12367【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接待大厅: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号2层1号窗口【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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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监督方式 |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00002888XF200016310200401 | 进驻大厅类型 | |
| 委托部门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 办理项行使层级 | 物流快递 | 是 | |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 | |
| 通办范围 | 无 | 特定程序 | 无 |
| 行使内容 | 市级受理、市级审批 | ||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申请人应当本人前往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 ||

| 该事项无需提交申请材料 |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1.《港澳台侨证件延期、补发申请审批表》可在受理现场手工填写。 2.制证照片(申请人可以选择本人到预约办理的受理现场免费采集;也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出境照通达”→点击“照相”查询社会化照相馆采集地点,自行前往付费采集证件照,采集成功力后持“北京市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前往预约办理地点递交申请)。 3.申请人已在异地落户的,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需要在户口所在地提交申请。 4.如孩子在境外出生,需提交孩子出生时中国籍父母在境外所持用的护照及签证原件。 5.所有外文资料需翻译成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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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1.《港澳台侨证件延期、补发申请审批表》可在受理现场手工填写。 2.制证照片(申请人可以选择本人到预约办理的受理现场免费采集;也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出境照通达”→点击“照相”查询社会化照相馆采集地点,自行前往付费采集证件照,采集成功力后持“北京市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前往预约办理地点递交申请)。 3.申请人已在异地落户的,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需要在户口所在地提交申请。 4.如孩子在境外出生,需提交孩子出生时中国籍父母在境外所持用的护照及签证原件。 5.所有外文资料需翻译成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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