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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0000MB1503996K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行为进行处罚(勘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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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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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行为进行处罚(勘察设计)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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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11110000MB1503996K2110212479000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所属机构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行使层级 市级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运行系统 市级自建(垂管)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处罚的行为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行为
处罚的种类 警告
处罚的幅度 警告
处罚结果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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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步骤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检查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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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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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017版)
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017版)
发布号令(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6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第55条】【第1款】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展开】

服务承诺

法定办结时限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80858586【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承安路1号院3号楼1层3108室【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投诉窗口地址:

承安路1号院3号楼1层3108室【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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