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02
11110000MB1663498E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进行处罚
11110000MB1663498E2110224D15000
0
acb04e4e-7bbd-4a15-8580-ebe08ec599a7
e26743fd-a198-4daf-bbe9-5c4bb397e14d
2^3
02
市市场监管局
110000000000
{"VERSION":"20240415","ONLY_ID":"1730254d-81ed-11ea-8de7-fa163e4f9ad9","IS_CONSTRUCTION":"","POWER_NAME":"对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进行处罚","POWER_CODE":"C3532100","POWER_ATTRIBUTE":"1","ITEM_REALITY_USELEVEL":"","YWBLX_ID":"e26743fd-a198-4daf-bbe9-5c4bb397e14d","ALIAS_NAME":"","EMPOWER":"0"}

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对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进行处罚 [展开]

加入收藏 手机查看
指南意见征集

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11110000MB1663498E2110224D15000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所属机构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使层级 市级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运行系统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处罚的行为 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
处罚的种类
处罚的幅度 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处罚结果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
显示更多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步骤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设定依据

服务承诺

法定办结时限 64(工作日)

咨询方式

网上咨询:

http://scjgj.beijing.gov.cn/hdjl/【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常见问题 查看全部

服务评价 查看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