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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政局
外国人收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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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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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 法定工作日: 上午08:30 - 12:00、下午12:00 - 17:30; 周六:上午:08:30 - 12:30(需预约);法定节假日不对外服务。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
1.材料齐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四条、来源于《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十条、《收养登记工作规范》第十三条) 2. 材料填写完整。 3.核对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是否齐全完整、合法有效,如提交复印件,应完整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4.核对申请材料所载基本信息是否与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5、材料要求:(1)资料不全或者无效的,受理窗口工作人员不予受理。(2)复印件应清晰,并与原件完全一致。(3)上述证明材料有效期均为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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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外国人收养登记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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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1

    到现场次数

  • 18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7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好差评

5.0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查看详情】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机构 服务对象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办理形式
受理条件 1.材料齐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四条、来源于《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十条、《收养登记工作规范》第十三条) 2. 材料填写完整。 3.核对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是否齐全完整、合法有效,如提交复印件,应完整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4.核对申请材料所载基本信息是否与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5、材料要求:(1)资料不全或者无效的,受理窗口工作人员不予受理。(2)复印件应清晰,并与原件完全一致。(3)上述证明材料有效期均为6个月。
办理时间和地点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 法定工作日: 上午08:30 - 12:00、下午12:00 - 17:30; 周六:上午:08:30 - 12:30(需预约);法定节假日不对外服务。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65868811【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110000000021039C200071100200001 进驻大厅类型
委托部门 中介服务
办理项行使层级 物流快递
预约办理 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特定程序
行使内容 其他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法律规定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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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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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申请材料总要求(1)资料不全或者无效的,受理窗口工作人员不予受理。 (2)复印件应清晰,并与原件完全一致。 (3)上述证明材料有效期均为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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