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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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服务对象 | |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理形式 | |
| 受理条件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建设单位向原执收两项基金的市或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申请办理返退。(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关于做好停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8〕135号第一条第(一)款) | ||
| 办理时间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08:30 - 12:00、下午12:00 - 17:30; 周六:上午:08:30 - 12:30(需预约);法定节假日不对外服务。;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 查看详情 |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55524781;(010)89150138【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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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监督方式 | |||
| 基本编码 | 111014091000 | 事项编码 | 11110000000021135M2111014091000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000021135M211101409100001 | 进驻大厅类型 |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委托部门 | 无 |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自建(垂管) |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 | |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
| 通办范围 | 无 | 特殊程序 | 无 |
| 行使内容 |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执收的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政务服务中心受理返退申请;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开发区建设局执收的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由对应区级部门受理返退申请。 | ||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现场提交《北京市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第四联原件 | ||

无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1.《北京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返退申报表》(在线填报并打印,加盖公章,一式两份,涉密工程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网(http://zjw.beijing.gov.cn/)下载表格填报); 2.《北京市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第四联原件(未实行非税收入收缴改革的,提供《一般缴款书》复印件和《北京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缴费申报表》原件); 3.《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或“北京市建设工程联合验收管理平台”在线打印《联合验收意见通知书》(受理时出示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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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1.《北京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返退申报表》(在线填报并打印,加盖公章,一式两份,涉密工程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网(http://zjw.beijing.gov.cn/)下载表格填报); 2.《北京市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第四联原件(未实行非税收入收缴改革的,提供《一般缴款书》复印件和《北京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缴费申报表》原件); 3.《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或“北京市建设工程联合验收管理平台”在线打印《联合验收意见通知书》(受理时出示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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