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切换简洁版
基本信息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服务对象 |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理形式 | |
| 受理条件 | (1)根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4号令第九条第一款)要求:申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有固定工作场所,实验室、档案室等场所的面积与所申请资质、业务范围相适应。 (三)具有符合要求的实验室,具备与所申请资质、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仪器设备。 (四)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五)具有满足学历、专业、技术职称等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十五名。 (六)有专职技术负责人和质量控制负责人。申请资质的,专职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三年以上职业卫生相关工作经验,或者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和八年以上职业卫生相关工作经验。质量控制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或者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和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七)具有与所申请资质、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检测、评价能力。 (八)截至申请之日五年内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九)正常运行并可以供公众查询信息的网站。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或者全部补正材料之日起为受理。 | ||
| 办理时间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上午09:00 - 12:00;下午13:30 - 17:00(法定工作日延时服务时间:上午08:30 - 09:00;中午12:00 - 13:30;下午17:00 - 17:30);周六:上午08:30 - 12:30(周六为延时服务时间,需提前预约);法定节假日不对外服务;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中午12:00-13:30;下午17:00 - 17:30;周六上午 08:30 - 12:30需预约,法定节假日不对外服务)。 查看详情 |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业务咨询:(010)89150073;邮寄咨询及周六预约:(010)89150001【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展开】 |
||
| 投诉监督方式 | |||
| 基本编码 | 000123111001 | 事项编码 | 11110000092921359M2000123111001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092921359M200012311100103 | 进驻大厅类型 |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委托部门 | 无 |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运行系统 | 无 |
| 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方式 | 初审件 |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 | |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
| 通办范围 | 全市 | 特殊程序 | 无 |
| 行使内容 | |||

指南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