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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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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 受理条件 | 农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农药的,农药经营者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九十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延续。 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延续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提交申请表、农药经营情况综合报告等材料。 | ||
| 办理时间 |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 查看详情 | ||
| 办理地点 |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市农业农村局:(010)89150234;二层A岛区:(010)89150269【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 1-3层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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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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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编码 | 000120304001 | 事项编码 | 11110000MB166401XP2000120304001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MB166401XP200012030400102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 委托部门 | 无 |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现场查询: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 1-3层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电话查询:(010)89150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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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使层级 | 市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统建系统 |
| 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 预约办理 | 网上预约:http://banshi.beijing.gov.cn/subject/yuyue/list.html;电话预约:(010)89150001 | 数量限制 | 无 |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 通办范围 | 全市 | 特殊程序 | 无 |
| 行使内容 | |||

无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
| 一 | 延续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应在有效期届满九十日前申请延续)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表格类;纸质或电子 |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 1.申请企业采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 2.检查申请填写内容是否存在明显文字错误; 3.检查申请是否有申请企业盖章,申请日期是否按照当前日期填写。【展开】 | 《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8月1日农业部令2017年第5号公布,2018年12月6日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2号修订)》【展开】 | 【展开】 |
| 二 | 农药经营情况综合报告 | 申请人自备 | 容缺后补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须签字,每份加盖企业公章;使用 A4 纸打印或复印;凡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日期,加盖企业公章。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档一致。【展开】 | 《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8月1日农业部令2017年第5号公布,2018年12月6日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2号修订)》【展开】 | 【展开】 |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

无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 受理 | 0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 |
审查标准 (一)不需要农药经营许可的,即时告知申请者不予受理;(二)申请材料存在错误的,允许申请者当场更正;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者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四)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者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予以受理。【展开】 | |||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 决定 | 10个工作日 | 首席代表或部门负责人 | 农药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通知书 |
审查标准 原发证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请符合农药经营条件要求的,准予延续。【展开】 | |||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
| 制证 | 4个工作日 | 农药经营许可证 | |
| 发证 | 1个工作日 | 农药经营许可证 | 1、农药经营许可证 |
| 送达方式 | |||
|---|---|---|---|
窗口领取 公告送达 邮寄送达 | |||
无
| 农药经营许可证 | |
| 结果名称 | 农药经营许可证 |
|---|---|
| 结果文书类型 | 证照 |
| 结果样本 | 农药经营许可证.jpg |
| 有效时间 | 见结果文书 |
无
| 【行政法规】农药管理条例 | |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
| 依据名称 | 农药管理条例 |
| 发布号令(文号) | 1997年5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16号发布 根据2001年11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农药管理条例〉 的决定》修订 2017年2月8日国务院第16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农药经营许可证应当载明农药经营者名称、住所、负责人、经营范围以及有效期等事项。 农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农药的,农药经营者应当在有效期届满90日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延续。【展开】 |
是否收费:否
| 1、办理了农药经营许可证可以在网上经营所有农药吗? |
|---|
| 不可以,在网上只能经营限制使用农药除外的其他农药,也就是说网上不能经营限制使用农药。 |
| 2、申办农药经营许可证对人员有何特殊需求? |
|---|
| 除了要有农学、植保、农药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专业教育培训机构五十六学时以上的学习经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掌握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还要具有熟悉限制使用农药相关专业知识和病虫害防治知识,并且两年以上的从事农学、植保、农药相关工作的经历。 |
| 3、农药经营许可和农药(限制使用农药除外)经营许可有什么区别? |
|---|
| 取得农药(限制使用除外)经营许可只可以经营一般的农药产品,不得经营限制使用农药;取得农药经营许可的可以经营限制使用农药和一般的农药产品。 |
| 4、农药经营场所与仓储场所必须在同一地址吗? |
|---|
| 不一定,但原则上应该在同一行政区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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