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实施编码: | 1111000000002888XF2000109146001 |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公安局 | 行使层级: | 市级 |
| 设定依据: | |||
| 【地方性法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 |||
| 制定机关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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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名称 |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 ||
| 发布号令(文号)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号 | ||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开辟和调整公共汽车、电车和长途汽车、旅游汽车路线或者车站,应当符合交通规划和安全、畅通、方便出行的要求。交通等主管部门在批准前,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 在道路上堆物、施工作业以及开辟通道,设置台阶、门坡、广告等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占用道路行为,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展开】 | ||
| 事项名称 | 实施主体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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