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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对单位和个人干扰远程排放管理系统的功能,擅自删除、修改远程排放管理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的行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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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对单位和个人干扰远程排放管理系统的功能,擅自删除、修改远程排放管理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的行为进行处罚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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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11110000MB1672773E2110213661000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所属机构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行使层级 市级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运行系统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处罚的行为 单位和个人干扰远程排放管理系统的功能,擅自删除、修改远程排放管理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的行为
处罚的种类
处罚的幅度 由市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改正,处每辆车或者每台非道路移动机械一万元罚款
处罚结果名称 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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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步骤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设定依据

服务承诺

法定办结时限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81254030【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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