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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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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件
办件类型
0
到现场次数
125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57.5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根据《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第39号令),管理部门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5个月内,对创业投资企业及其管理顾问机构是否遵守第二、第三章各条款规定,进行年度检查。在必要时,可在第二、第三章相关条款规定的范围内,对其投资运作进行不定期检查。(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根据《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第39号令),管理部门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5个月内,对创业投资企业及其管理顾问机构是否遵守第二、第三章各条款规定,进行年度检查。在必要时,可在第二、第三章相关条款规定的范围内,对其投资运作进行不定期检查。(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 服务对象 | |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理形式 | |
| 受理条件 | (1)本市已备案创业投资企业(市金融管理局对创业投资企业的年检信息不构成对其创业投资管理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其资产安全的保证。投资者须谨慎判断和识别风险)。 (2)符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令第39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加强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严格规范创业投资企业募资行为的通知》(发改财金[2009]182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备案创业投资企业年检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9〕823号)等相关规定。 | ||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 上午08:30 - 12:00、下午12:00 - 17:30; 周六:上午:08:30 - 12:30(需预约);法定节假日不对外服务。;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 查看详情 |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98号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55571365【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2层B岛98号窗口,电话:(010)89150407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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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监督方式 | |||
| 基本编码 | 111033007000 | 事项编码 | 1111000069080358X62111033007000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69080358X6211103300700001 | 进驻大厅类型 | |
| 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 网上支付 | 否 |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 委托部门 | 无 |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运行系统 | 国家级垂管系统 |
| 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
| 通办范围 | 全市 | 特殊程序 | 无 |
| 行使内容 | 无 | ||

无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符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令第39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加强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严格规范创业投资企业募资行为的通知》(发改财金[2009]182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备案创业投资企业年检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9〕823号)等文件。 |
|---|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符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令第39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加强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严格规范创业投资企业募资行为的通知》(发改财金[2009]182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备案创业投资企业年检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9〕823号)等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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