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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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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公安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 |
受理条件 | 1.第十九条 申领保安员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 (二)身体健康,品行良好; (三)初中以上学历; (四)参加保安员考试,成绩合格; (五)没有《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形。 第二十条 参加保安员考试,由本人或者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组织到现住地县级公安机关报名,填报报名表(可以到当地公安机关政府网站上下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考试费。报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身份证件; (二)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三)初中以上学历证明。 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受报名时留取考试申请人的指纹,采集数码照片,并现场告知领取准考证时间。(来源:《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 2.申请范围属于本机关的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3.已入职保安服务公司的申请人可通过网上申报方式报名 (1)由保安服务公司登录北京保安服务监管信息系统,按提示进行报名; (2)申请人收到手机短信后,按短信提示下载安装“北京保安APP”,APP将提供后续考试、发证等服务。 4.未入职保安服务公司的申请人需到保安员考试点报名。 | ||
办理时间 | 北京市公安局: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 延时服务时间:每周六9:00-13:00(法定节假日除外,需预约));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2层B区06号窗口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2层B区06窗口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89146529【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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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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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0109103000 | 事项编码 | 1111000000002888XF2000109103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00002888XF200010910300001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公安局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网上查询: http://bj.baibaodun.cn:8088/static/portal/vue/index.html#/open?appId=__KDXZvc8mnEmDqMARhK7G&actionContent=__vJplXNdVxgo5Rpyif75&opentarget=detail&linkType=00&flag=1 通过个人百保盾APP查询保安员证电子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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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市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自建(垂管) |
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无 | 数量限制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通办范围 | 全市 | 特别程序 | 无 |
行使内容 | 市级受理、市级审批 | ||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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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可关联电子证照,支持免提交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 | 结果文书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1.照面清晰完整;证件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户口簿上的公民身份号码为升位前15位数字的,视为一致),不一致的(户口簿上无公民身份号码的,视为不一致),当事人应当先到户口登记机关更正户口簿或者补领新的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严重损坏不能辨认(不含无法通过身份证阅读器读取芯片信息)或者照片与本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的,当事人应当补领新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提交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 2.原件。 3.公安机关出具。【展开】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展开】 | 【展开】 |
二 | 身体健康检查材料 | 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由医疗机构出具的标注由本人身份信息的体检报告或健康检查材料,需确认材料是否按照办事指南中所列格式递交。【展开】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展开】 | 【展开】 |
三 | 学历证书 | 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来源说明> | 容缺后补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核实学历证书信息与本人身份信息一致真实有效,且加盖有毕业院校公章。【展开】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展开】 | 【展开】 |
或承诺书 | 申请人自备 | 容缺后补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按照样例填写承诺信息,保证真实有效。【展开】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展开】 | 【展开】 |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证件真实有效。 |
无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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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收件 | 0个工作日 | 申请人 | 材料齐全,受理通过 |
审查标准 一、申请范围属于本机关的职权范围;二、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受理 | 0.5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材料合格,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合格,不予受理并告知原因。 |
审查标准 (一)县级以上医院或体检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以内身体健康检查材料;(二)初中以上学历证书。如无法提供,可提交承诺书(原件1份)。【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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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 5个工作日 | 首席代表或部门负责人 | 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做出批准的决定;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做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
审查标准 (1)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2)身体健康,品行良好; (3)初中以上学历; (4)没有“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情形; (5)没有“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情形; (6)没有“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情形; (7)没有“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情形; (8)参加保安员考试,成绩合格; (9)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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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证 | 4个工作日 | 由保安监管系统配套APP“百保盾”自动生成电子保安员证 | |
发证 | 0.5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安员证 |
送达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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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安员证 | |
结果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安员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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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证照 |
结果样本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安员证结果样本.jpg |
有效时间 | 无时限 |
无
【行政法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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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
发布号令(文号) | 2009年10月13日国务院令第564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六条 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可以申领保安员证,从事保安服务工作。申请人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试、审查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发给保安员证。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保安员: (一)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 (二)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 (三)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 (四)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展开】 |
【部门规章】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 | |
制定机关 | 公安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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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 |
发布号令(文号) | 2010年2月3日公安部令第112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九条 申领保安员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 (二)身体健康,品行良好; (三)初中以上学历; (四)参加保安员考试,成绩合格; (五)没有《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形。 第二十条 参加保安员考试,由本人或者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组织到现住地县级公安机关报名,填报报名表(可以到当地公安机关政府网站上下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考试费。报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身份证件; (二)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三)初中以上学历证明。 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受报名时留取考试申请人的指纹,采集数码照片,并现场告知领取准考证时间。【展开】 |
是否收费:否
1、1、保安员证的办理方式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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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1.已入职保安服务公司的申请人可通过网上申报方式报名 (1)由保安服务公司登录北京保安服务监管信息系统,按提示进行报名; (2)申请人收到手机短信后,按短信提示下载安装“北京保安APP”,APP将提供后续考试、发证等服务。 2.未入职保安服务公司的申请人需到保安员考试点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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