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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延续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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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防救援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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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
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1:00; 下午: 15:00 - 17:00;
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号
一、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三个月前,提交下列材料: (一)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原注册证、执业印章; (三)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社会保险证明或者人事证明复印件; (四)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执业业绩证明材料; (五)继续教育的证明材料。 (一)手写签字的延续注册申请表(原件扫描件1份) (二)原注册证、执业印章(政府部门核发)(原件1份) (三)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1份) (四)在该单位入职以来持续的社会保险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部队自主择业人员提供转业证)(原件扫描件) (五)前一注册有效期内3份执业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1份) (六)完成继续教育 (来源《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九条) 二、材料基本要求 (一)手写签字的延续注册申请表(原件扫描件1份) (二)原注册证、执业印章(政府部门核发)(原件1份) (三)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1份) (四)在该单位入职以来持续的社会保险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部队自主择业人员提供转业证)(原件扫描件) (五)前一注册有效期内3份执业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1份) (六)完成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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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延续注册)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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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1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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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 服务对象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理形式
受理条件 一、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三个月前,提交下列材料: (一)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原注册证、执业印章; (三)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社会保险证明或者人事证明复印件; (四)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执业业绩证明材料; (五)继续教育的证明材料。 (一)手写签字的延续注册申请表(原件扫描件1份) (二)原注册证、执业印章(政府部门核发)(原件1份) (三)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1份) (四)在该单位入职以来持续的社会保险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部队自主择业人员提供转业证)(原件扫描件) (五)前一注册有效期内3份执业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1份) (六)完成继续教育 (来源《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九条) 二、材料基本要求 (一)手写签字的延续注册申请表(原件扫描件1份) (二)原注册证、执业印章(政府部门核发)(原件1份) (三)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1份) (四)在该单位入职以来持续的社会保险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部队自主择业人员提供转业证)(原件扫描件) (五)前一注册有效期内3份执业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1份) (六)完成继续教育
办理时间 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1:00; 下午: 15:00 - 17:00; 查看详情
办理地点 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号 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82215807【展开】

网上咨询:

http://bj.119.gov.cn/xfjy/site/interaction/consult【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基本编码 000125116001 事项编码 1111000000002704362000125116001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1100000000270436200012511600101 进驻大厅类型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网上支付
所属机构 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行使层级 市级 运行系统 国家级垂管系统
物流快递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预约办理 数量限制
中介服务 权限划分
通办范围 全市 特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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