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02
11110000MB1663498E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检验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检验检测报告授权签字人发生变更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逾期未改正或者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行为进行处罚
11110000MB1663498E2110224Q39000
0
d04ec8c8-2b35-4d3b-83f5-0f954781df25
e4331c19-4010-48b7-b705-e1650187965f
2^3
02
市市场监管局
110000000000
{"VERSION":"20211231","ONLY_ID":"a78a203f-a1bb-4a20-86ea-fed9a7a0738f","IS_CONSTRUCTION":"0","POWER_NAME":"对检验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检验检测报告授权签字人发生变更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逾期未改正或者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行为进行处罚","POWER_CODE":"C3551400","POWER_ATTRIBUTE":"","ITEM_REALITY_USELEVEL":"","YWBLX_ID":"e4331c19-4010-48b7-b705-e1650187965f"}

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对检验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检验检测报告授权签字人发生变更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逾期未改正或者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行为进行处罚 [展开]

加入收藏 手机查看
指南意见征集

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11110000MB1663498E2110224Q39000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所属机构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使层级 市级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运行系统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处罚的行为 对检验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检验检测报告授权签字人发生变更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逾期未改正或者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行为进行处罚
处罚的种类
处罚的幅度 检验检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者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一)未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
处罚结果名称
显示更多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步骤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设定依据

服务承诺

法定办结时限

咨询方式

网上咨询:

http://scjgj.beijing.gov.cn/hdjl/【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常见问题 查看全部

服务评价 查看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