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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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 服务对象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理形式 | |
受理条件 | 1.办理完成营业执照注销或经营范围变更;来源:《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二款。 2.申请材料齐全,材料真实,符合法定形式。来源:《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 ||
办理时间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 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9:00,下午17:00-17:30,每周六9:00-13:00(法定节假日除外,需预约)};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09:00-17:00,{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9:00,下午17:00-17:30,周六09:00-13:00(法定节假日除外,延时服务需预约)}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89150265;(010)89150050【展开】 |
||
投诉监督方式 | |||
基本编码 | 000122114000 | 事项编码 | 11110000MB167861412000122114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MB16786141200012211400004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 委托部门 | |
联办机构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自建(垂管) |
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 |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通办范围 | 无 | 特别程序 | 无 |
行使内容 | |||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1.旅行社终止经营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或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在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交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2.该事项网上办理,企业可登录北京市旅行社业务管理系统(https://banshi.whlyj.beijing.gov.cn/hygl/)提出申请。 3.如需到现场寻求帮办服务,应携带上述全部材料的纸质原件及相应的电子图片(jpg格式),单位介绍信(加盖企业公章)并提供登录用户名和密码。 4.网上申请审核通过后,请本单位工作人员于3个工作日内携带《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加盖本企业公章)至审批服务窗口现场领取结果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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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1.旅行社终止经营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或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在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交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2.该事项网上办理,企业可登录北京市旅行社业务管理系统(https://banshi.whlyj.beijing.gov.cn/hygl/)提出申请。 3.如需到现场寻求帮办服务,应携带上述全部材料的纸质原件及相应的电子图片(jpg格式),单位介绍信(加盖企业公章)并提供登录用户名和密码。 4.网上申请审核通过后,请本单位工作人员于3个工作日内携带《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加盖本企业公章)至审批服务窗口现场领取结果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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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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