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切换简洁版
基本信息
| 实施机构 | 服务对象 |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理形式 | |
| 受理条件 | 根据《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从事医疗按摩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凡已取得“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从事医疗按摩资格证书”人员由于资格证书丢失或者损毁均可申请补办。材料的基本要求: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填写完整清晰、加盖区残联公章。 | ||
| 办理时间和地点 |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 法定工作日8:30-17:30(8:30-9:00,17:00-17:30需预约); 周六上午8:30-12:30(8:30-12:30需预约);法定节假日不对外服务。 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查看详情 |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89150306【展开】 |
||
| 投诉监督方式 |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3110000000026403B211207303700001 | 进驻大厅类型 | |
| 委托部门 |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 中介服务 | 无 |
| 办理项行使层级 | 物流快递 | 是 | |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 | |
| 通办范围 | 无 | 特定程序 | 无 |
| 行使内容 | |||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申请人身份验证和材料审验 | ||

指南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