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事项编码 | 11110000000029209E2110209124000 | 事项类型 | 行政处罚 |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司法局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司法局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运行系统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 处罚的行为 | 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开展法律服务收取费用未在中国境内结算的行为 | ||
| 处罚的种类 | |||
| 处罚的幅度 |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限期停业,处以应当在中国境内结算的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
| 处罚结果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
显示更多

设定依据
无
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对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开展法律服务收取费用未在中国境内结算的行为进行处罚 [展开]
加入收藏
手机查看
指南意见征集
基本信息
| 事项编码 | 11110000000029209E2110209124000 | 事项类型 | 行政处罚 |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司法局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司法局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运行系统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 处罚的行为 | 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开展法律服务收取费用未在中国境内结算的行为 | ||
| 处罚的种类 | |||
| 处罚的幅度 |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限期停业,处以应当在中国境内结算的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
| 处罚结果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

设定依据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