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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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 服务对象 | |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理形式 | |
| 受理条件 |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审核条件; 2.依据申请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第五十四条:旱情缓解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当及时归还紧急抗旱期征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补偿。 | ||
| 办理时间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08:30 - 12:00、下午12:00 - 17:30; 周六:上午:08:30 - 12:30(需预约);法定节假日不对外服务。;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 查看详情 |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2层A岛后台05号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55524602【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2层A岛后台05号【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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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监督方式 | |||
| 基本编码 | 111023018000 | 事项编码 | 11110000742603767K2111023018000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742603767K211102301800001 | 进驻大厅类型 |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 委托部门 | 无 |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统建系统 |
| 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 | |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
| 通办范围 | 无 | 特殊程序 | 无 |
| 行使内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第四十七条:在紧急抗旱期,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抗旱工作的需要,有权在其管辖范围内征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2.《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第五十四条:旱情缓解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当及时归还紧急抗旱期征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补偿。 | ||

无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凡申请材料需提供复印件的,申请人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日期,加盖公章;凡申请材料需提供原件的,原件内应包含日期,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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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凡申请材料需提供复印件的,申请人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日期,加盖公章;凡申请材料需提供原件的,原件内应包含日期,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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