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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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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文物局 | 服务对象 |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受理条件 | 《可移动文物修复管理办法》(文物博发〔2014〕25号)第16条“文物修复的申报材料应当包括: (一)文物修复申请文件; (二)文物修复方案; (三)方案编制单位的资质证明; (四)方案编制委托协议; (五)审批部门需要的其他材料。” | ||
办理时间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1-3层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89150660;(010)89150859【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1层A区103玻璃房【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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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投诉窗口地址: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1层咨询台 【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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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0168119002 | 事项编码 | 11110000000021506C2000168119002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000021506C200016811900201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文物局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现场查询: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1层A区103玻璃房 电话查询:(010)89150660;(010)891508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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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市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统建系统 |
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网上预约:http://banshi.beijing.gov.cn/;电话预约:(010)89150001 | 数量限制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通办范围 | 全市 | 特别程序 | |
行使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修复、复制、拓印馆藏一级文物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 ||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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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总要求 | 申报材料使用A4纸;书写使用碳素笔;纸质材料均需要PDF电子版修改为纸质材料均需要PDF电子版,电子版材料需与纸质版保持一致。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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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关于修复(复制、拓印)馆藏二级文物和馆藏三级文物的书面请示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表格类;纸质、电子 |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 1、申请修复馆藏文物的,填写《XX单位关于修复馆藏二级(或馆藏三级)文物的请示》;申请复制、拓印馆藏文物的,填写《XX单位关于复制、拓印馆藏二级(或馆藏三级)文物的请示》; 2、书面请示的格式和语言应标准、规范; 3、内容须完整齐备,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4、附件《文物目录》须包括藏品总账号、名称、质地、年代、级别、来源、尺寸、完残状况、需能够全面反映文物特征的文物照片。【展开】 | 《可移动文物修复管理办法》【展开】 | 包含:文物修复的原因,需修复的文物名称、数量及等级,拟承担修复任务的单位,文物收藏单位意见、文物目录。其中文物目录要有:附件:文物目录(藏品总账号.名称.质地.年代.级别.来源.尺寸.完残状况.需能够全面反映文物特征的文物照片)。加盖公章【展开】 |
二 | 文物修复、复制、拓印方案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1、文物修复、复制、拓印方案应符合方案要求; 2、应加盖文物修复、复制、拓印编制单位公章,并且附编制单位可移动文物修复资质证书复印件。【展开】 | 《可移动文物修复管理办法》【展开】 | 加盖公章【展开】 |
三 | 修复、复制、拓印馆藏文物的专家论证意见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表格类;纸质、电子 |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 1、专家论证意见需由5名及以上专家的签名; 2、专家简历需证明专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文物博物技术职称; 3、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齐全完整、合法有效。【展开】 | 《可移动文物修复管理办法》【展开】 | 由五名副高级职称以上相关专业专家出具,须参评人员签名,并附专家简历【展开】 |
四 | 修复、复制、拓印馆藏二、三级文物许可告知承诺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2份 | 表格类;纸质、电子 |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 1、准确完整填写相关信息; 2、法人签字或盖章选其一。【展开】 | 《可移动文物修复管理办法》【展开】 | 加盖公章【展开】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申报材料使用A4纸;书写使用碳素笔;纸质材料均需要PDF电子版修改为纸质材料均需要PDF电子版,电子版材料需与纸质版保持一致。 |
无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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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5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受理通知单 |
审查标准 申请材料符合形式要求,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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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 0.5个工作日 | 首席代表或部门负责人 | 批准或不批准 |
审查标准 文物收藏单位修复所藏二、三级文物^实施修复、复制、拓印的必要性与工作目标明确^技术路线科学合理,可行性与安全性充分^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其他有关规定^【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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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 | 0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1、关于博物馆修复馆藏文物的批复 |
送达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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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关于博物馆修复馆藏文物的批复 | |
结果名称 | 关于博物馆修复馆藏文物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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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批文 |
结果样本 | 北京市文物局关于XXX博物馆修复、复制、拓印馆藏XX文物的批复.pdf |
有效时间 | 无时限 |
无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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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
发布号令(文号) | 国务院令第377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修复、复制、拓印馆藏二级文物和馆藏三级文物的,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修复、复制、拓印馆藏一级文物的,应当报国务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展开】 |
是否收费:否
1、1、未经批准擅自修复、复制、拓印馆藏珍贵文物的会如何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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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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