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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对违反《地图管理条例》规定,应当送审而未送审的行为进行处罚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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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意见征集

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11110000MB1503996K2110212575000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所属机构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行使层级 市级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运行系统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处罚的行为 对违反《地图管理条例》规定,应当送审而未送审的行为进行处罚
处罚的种类
处罚的幅度 违反本条例规定,应当送审而未送审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地图或者附着地图图形的产品,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处罚结果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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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环节 办理步骤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设定依据

服务承诺

法定办结时限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80858586【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承安路1号院3号楼108室【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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