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1、F(访问)签证的延期、换发申请时限是多少?

(一)申请F签证延期的,可以申请延长停留期不超过180日。(二)申请换发F签证的,可以申请换发入境有效期不超过1年,停留期不超过180日的零次、一次、二次或多次签证。签证换发的停留期限自本次入境之日起连续累计不得超过1年。(三)延长签证停留期限,仅对本次入境有效,不影响原签证的入境次数和入境有效期,且累计延长的停留期限不超过原签证注明的停留期限。

2、各类签证证件的申请及延期有哪些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接受面谈。未满16周岁,已满60周岁以及因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延期居留证件的,或属于国家需要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的专门人才,可以由邀请单位、有关专门服务机构代为申请(提交代办人身份证件)。但出入境管理局通知面谈的,须本人接受面谈。2.申请材料均交验原件。3.有关外文(英文除外)材料应当翻译成中文4.未注销中国户籍的人员,应注销户籍后再提出申请。5.未满18周岁在华首次申请的,还应提交出生证、父母的护照及境外定居材料等申请材料。

3、到中关村企业实习的境外高校外籍学生可以申请什么类型签证?

到中关村企业实习的境外高校外籍学生可以准备相应材料申请S2签证(加注“实习”)证件。

4、外籍华人申请M字(贸易)签证延期、换发的申请时限是多少?

1.申请M字签证延期的,可以申请延长停留期不超过180日。2.申请换发M字签证的,可以申请换发入境有效期不超过5年,停留期不超过180日的多次签证(签证换发的停留期限自本次入境之日起累计不得超过1年)。

5、哪些外国人可以申请延期、换发F(访问)签证?

来京从事交流、访问、考察等活动的外国人。

党政机关

移动版

主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版权所有: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 京ICP备0506093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88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9640 京ICP备05060933号

运行管理:首都之窗运行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