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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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受理条件 | 无公害食用林产品产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产地环境符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的标准要求;(二)区域范围明确;(三)具备一定的生产规模。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三章 第二十三条;《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第二章 第九条、第三章 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8:30-17:30(8:30-9:00、12:00-13:30、17:00-17:30为延时服务时间)、周六9:00-13:00(周六为延时服务时间,需预约办理)、法定节假日不对外服务。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1-3层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89150703【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1-3层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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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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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110732002000 | 事项编码 | 1111000078480249XC2110732002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78480249XC211073200200002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电话查询:(010)89150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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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市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统建系统 |
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网上预约:http://banshi.beijing.gov.cn/;电话预约:(010)89150001 | 数量限制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通办范围 | 无 | 特别程序 | 无 |
行使内容 | 申请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的单位或者个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向区园林绿化局提交书面申请。区园林绿化局应当逐级将推荐意见和有关材料上报市园林绿化局,市园林绿化局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的认定工作。 | ||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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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总要求 | 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必须手签;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区级进行初审后须提交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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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申请书(林业2018版)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表格类;纸质 |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 1、申请书采用A4纸打印; 2、申请书内容除传真和E-mail外均为必填项,无遗漏; 3、注明盖章处加盖单位公章,注明签字处手签; 4、申请主体名称与公章一致; 5、表1产地规模达到2公顷及以上或500群及以上; 6、表2认定产品在《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范围内,且按目录中的名称填写; 7、区级进行初审后须提交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申请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的单位或者个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向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展开】 | 【展开】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必须手签;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区级进行初审后须提交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
无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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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收件 | 1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接件通知书 |
审查标准 1.材料填写完整、规范,证章及签字齐全、完整清晰;2.申请材料要求签字的必须手签。 【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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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4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受理通知书 |
审查标准 1.核对材料填写完整、规范,证章及签字齐全、完整清晰;2.申请材料要求签字的必须手签,由区级部门进行初审后提交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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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勘察 (不计时限环节) | 勘察人员 | 勘察人员根据勘察结果,形成检查报告。 | |
审查标准 依据《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现场检查评定项目》逐一核对是否符合要求。【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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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 (不计时限环节) | 检测人员 | 《检测报告》和《检验报告》 | |
审查标准 1、核对认定产品是否符合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要求;2、核对产地环境是否符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的标准要求。【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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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审 (不计时限环节) | 评审专家 | 评审意见 | |
审查标准 1、依据无公害申报材料核对是否齐全;2、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现场检查的关键项和不合格项的具体情况是否作出详细说明; 4、环境监测报告和产品检验报告是否规范、有效,抽样地址和产品名称是否与申报信息一致,检查项目和结果是否符合无公害农产品检测目录及相关要求。【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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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 9个工作日 | 首席代表 |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 |
审查标准 根据审意见并结合检测、检验报告及专家意见进行综合研判,做出审定。【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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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 | 5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1、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 |
送达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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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
无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 | |
结果名称 |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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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证照 |
结果样本 |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pdf |
有效时间 | 无时限 |
无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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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
发布号令(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2年12月28日通过)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三章第二十三条规定:国家支持依法建立健全优质农产品认证和标志制度。【展开】 |
【部门规章】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 | |
制定机关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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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 |
发布号令(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三章第十三条规定: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的认定工作。 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申请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的单位或者个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向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 第三章第十五条规定: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初审工作。 第三章第十六条规定:申请材料初审符合要求的,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逐级将推荐意见和有关材料上报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北京、天津、重庆等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及实行“省管县”的地区地市级工作合并到县级一并完成)"【展开】 |
是否收费:否
1、办理无公害食用林产品认定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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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无公害认定的产品,应在《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的产品目录》范围内且有检测依据可循的。2、申请主体需为有独立法人的企业(包括个体经营企业)或合作社,批准的经营范围应包含该申请主体所申请的生产项目(如:种植果树、种植业等)。3、有专业的生产和质量管理人员,至少有一名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专职内检员负责无公害生产和质量安全管理。4、产地环境条件符合无公害产地环境的标准要求,区域范围明确,具备一定的生产规模(林果品:2公顷;蜂产品:500群)。5、生产过程符合无公害质量安全控制规范标准要求,有组织无公害生产、管理的质量控制措施、完整的生产和销售记录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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