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京籍个人购车个人所得税复核
到现场1次
北京市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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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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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确认
法定本级行使
无
无
办理信息
自办件
15(工作日)
10(工作日)
无
不收费
否
否
无
窗口办理
无
实施主体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授权组织
无
市级
无
无
申请与受理
办理步骤:申报/收件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规定,自2021年1月1日,非京籍购车个人所得税复核改为一年两期,第一期时间为4月9日至4月23日,第二期时间为11月9日至11月23日,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的个人所得税复核业务不予受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复核。
办理结果:现场告知
办理步骤:受理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1、材料齐全,填写完整; 2.提交的证照证件齐全完整,如提交复印件,应完整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3.申请材料所载基本信息与提交的证照证件所载内容一致; 4.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且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照证件所载内容一致。
办理结果:符合条件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不予受理。
审查与决定
办理步骤:决定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规定的符合条件的情形
办理结果:网上查询办理结果。
颁证与送达
办理步骤:发证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结果名称:
1、个人所得税复核结果
送达方式:
其他:复核通过后可在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中自行查询
一、公安机关或其他身份证照管理部门对个人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进行变更的,
(一)、申请人通过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站打印的审核未通过的结果
材料来源:政府部门核发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正本原件1份
介质要求:结果文书类;纸质
其他要求:网址:https://xkczb.jtw.beijing.gov.cn/
(二)、身份信息变更材料
材料来源:政府部门核发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复印件1份
介质要求:结果文书类;纸质
其他要求:
(三)、申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材料来源:政府部门核发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正本原件1份(正本原件仅供查验);正本复印件1份
介质要求:结果文书类;纸质
其他要求:
(四)、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材料来源:政府部门核发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复印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
其他要求:
二、任职(扣缴)单位将个人姓名或身份证照号码申报错误的,
(一)、申请人通过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站打印的审核未通过的结果
材料来源:政府部门核发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正本原件1份
介质要求:结果文书类;纸质
其他要求:网址:https://xkczb.jtw.beijing.gov.cn/
(二)、任职(扣缴)单位出具的申报错误说明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
其他要求:需注明申请人正确的身份信息、报错的信息、报错的时间段、报错的原因,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材料来源:政府部门核发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正本原件1份(正本原件仅供查验);正本复印件1份
介质要求:结果文书类;纸质
其他要求:
(四)、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材料来源:政府部门核发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
其他要求:
(五)当任职(扣缴)单位将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同时申报错误时,须
1、由任职(扣缴)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代扣代收专用)
材料来源:政府部门核发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结果文书类;纸质
其他要求:需注明每年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情况
三、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律师合伙人、会计师合伙人或其他委托代征、自行申报纳税人申请复核的,
(一)、申请人通过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站打印的审核未通过的结果
材料来源:政府部门核发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正本原件1份
介质要求:结果文书类;纸质
其他要求:网址:https://xkczb.jtw.beijing.gov.cn/
(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材料来源:政府部门核发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正本原件1份(正本原件仅供查验);正本复印件1份
介质要求:结果文书类;纸质
其他要求:
(三)、身份证件
材料来源:政府部门核发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正本原件1份(正本原件仅供查验);正本复印件1份
介质要求:结果文书类;纸质
其他要求:合伙企业合伙人需携带合伙身份证件,如律师证、会计师证等
(四)、申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材料来源:政府部门核发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正本原件1份(正本原件仅供查验);正本复印件1份
介质要求:结果文书类;纸质
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材料完整,真实有效
不收费
【地方性法规】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
制定机关:
北京市人民政府
依据名称:
发布号令(文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96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第四条 符合下列规定的个人,可以办理配置指标申请登记:
(一)住所地在本市,包括本市户籍人员、驻京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在京居住的港澳台人员和外国人、持本市工作居住证的人员、持本市居住证并且近五年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的人员;
(二)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
(三)具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规范性文件】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相关政策的通知
制定机关: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依据名称: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相关政策的通知
发布号令(文号):
京建发〔2024〕400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五环内商品住房的,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年限,调整为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3年及以上;购买五环外商品住房的,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年限,调整为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2年及以上。
【规范性文件】《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
制定机关: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北京市人才工作局
依据名称:
《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
发布号令(文号):
京交发〔2020〕7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第二章 第九条 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具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可以办理1个配置指标的申请登记。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包括:
(一)本市户籍人员;
(二)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持有效身份证件且近一年以上在京居住的港澳台人员和外国人;
(四)持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五)持有效《北京市居住证》且近五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近五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指:申请人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连续向本市社保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不能断月(如有断月,补缴后有效)。近五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指:申请人从申请年的上一年开始往前推算连续五年,每年在京缴纳个人所得税,且纳税额大于零,可以断月,不能断年,以税款入库日期为准(如有断年,补缴无效)。
个体工商户申请指标的,按照个人的有关规定执行。
1.问:办理需要多长时间?
答:5-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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