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事项编码 | 11110000MB1663498E2110224A75000 | 事项类型 | 行政处罚 |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运行系统 | 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处罚的行为 | 食品广告含有“最新科学”、“最新技术”、“最先进加工工艺”等绝对化的语言或者表示的行为 | ||
| 处罚的种类 | |||
| 处罚的幅度 | 。《广告法》无具体处罚条款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停止发布,视其情节予以通报批评,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
| 处罚结果名称 | 处罚决定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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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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