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01
11110000MB1672773E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江河、湖泊改建排污口审批(省级权限)
11110000MB1672773E200011610600202
11110000MB1672773E2000116106002
0
f4df28e7-b247-4b22-a54e-b9488fa8bdb0
54a2917c-8888-44dd-ae2f-53a980a92600
2
01
市生态环境局
110000000000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
新建工矿企业、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
{"IS_GUIDE":"0","ONLINE_DECLARE_SYSTEM_MODE":"02","ITEM_REALITY_USELEVEL":"","SERVICE_OBJCT":"","IS_CONSTRUCTION":"0","CL_SERVICE_TYPE":"","APP_CODE_ID":"","YESNO_CITY_UNICOM":"","CROSS_AREA":"","ISSHOHCENTER":"0","WECHAT_CODE_ID":"","FINANCIAL":"","LITTLEPROGRAM_CODE_NAME":"","CROSS_AREA_ALL":"","CROSS_PROVINCE":"","ALIAS_NAME":"[\"改建排污口审批\", \"改建入河排污口审批\"]","EAR_DISABILITY_GRAD":"","LIB_DISABILITY_GRAD":"","SPEAK_DISABILITY_GRAD":"","REGISTER":"","ONLINE_HANDLING_DEPTH_STANDARD":"05","APPROVAL_TYPE":"1","MIND_DISABILITY_GRAD":"","ACCEPTSERVICE":"99","YWBLX_ID":"4d46109e-1e05-4ab4-ba46-1ca0b7200dda","ONLINE_DECLARE_SYSTEM_DEPT":"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EMPOWER":"0","EXEMPT_MATERIALS":"","LITTLEPROGRAM_CODE_ID":"","EYE_DISABILITY_GRAD":"","ISMONVEINCENTER":"0","DATA_FLAG":"XZXK_NEW","BUSINESS_APPROVAL_DEPT":"","POWER_NAME":"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批","ITEM_ATTRIBUTE":"04^05^07^09^11","CROSS_AREA_ATEXT":"","AGE":"","BGSYSTEM_APPROVAL_OTHER":"","WIT_DISABILITY_GRAD":"","WECHAT_CODE_NAME":"","POWER_CODE":"B1306201","DISABILITY_TYPE":"","IS_ENABLE_CERTIFICATE_SHARE":"0","POWER_ATTRIBUTE":"1","ONLY_ID":"a2baa07a-0b99-4116-bdef-794f2f828412","YES_NO_OPEN":"1","BGSYSTEM_APPROVAL_NAME":"","APP_CODE_NAME":"","HOLDER":"","VERSION":"20240415"}
[]
2
2^3^4^5^6^9
https://recept.banshi.beijing.gov.cn/online/accept#/accept/entry?matterType=single&matterId=11160582009374&userType=legal

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江河、湖泊改建排污口审批(省级权限)

北京市

切换简洁版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好差评

0.0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受理条件 新建工矿企业、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
办理时间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 查看详情
办理地点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89150668【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展开】

网上咨询:

sthjj.beijing.gov.cn【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基本编码 000116106002 事项编码 11110000MB1672773E2000116106002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110000MB1672773E200011610600202 进驻大厅类型 政务服务中心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网上支付
所属机构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gzcx.sthjj.beijing.gov.cn/eportal/ui?pageId=132284
行使层级 市级 运行系统
物流快递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http://banshi.beijing.gov.cn/;电话预约:(010)89150001 数量限制
中介服务 权限划分 分条件办理(市区)
通办范围 全市 特别程序
行使内容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设置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市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的入河排污口、存在区际争议的入河排污口。
显示更多

请选择情形:

提示:通过情形选择可引导出您办理该事项所需的材料,若要查看全部材料,请点击"查看全部材料"

查看全部材料 情形引导

收起
我选好了重选条件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书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6份文本类;纸质或电子样例下载用制式表格A4纸打印;内容无遗漏,申请单位和注册地址应与营业执照信息保持一致;照面及身份信息应在有效期内; 申报材料所填写内容应准确无误,与相关印证材料保持一致;需加盖公章。【展开】《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展开】【展开】
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份文本类;纸质或电子样例下载用制式表格A4纸打印;内容无遗漏,申请单位和注册地址应与营业执照信息保持一致;照面及身份信息应在有效期内; 申报材料所填写内容应准确无误,与相关印证材料保持一致;需加盖公章。【展开】《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展开】【展开】
建设项目依据文件申请人自备必要复印件1份文本类;纸质或电子样例下载A4纸打印;内容无遗漏,申请单位和注册地址应与营业执照信息保持一致;照面及身份信息应在有效期内; 申报材料所填写内容应准确无误,与相关印证材料保持一致;需加盖公章。【展开】《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展开】【展开】
申请材料总要求
显示更多

查看流程图

  • 申请与受理1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受理3个工作日综合窗口受理通知书

    审查标准

    材料是否齐备,内容填写是否完整,格式是否符合要求,签章是否有效。【展开】
  • 审查与决定2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决定20个工作日首席代表或部门负责人入河排污口设置决定书

    审查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同意设置入河排污口:
    (1)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入河排污口的;
    (2)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求削减排污总量的水域设置入河排污口的;
    (3)入河排污口设置可能使水域水质达不到水功能区要求的;
    (4)入河排污口设置直接影响合法取水户用水安全的;
    (5)入河排污口设置不符合防洪要求的;
    (6)在风景名胜区水体、重要渔业水体和其他具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的保护区内设置新的入河排污口的;
    (7)在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干线、中线工程总干渠设置入河排污口的;
    【展开】
  • 颁证与送达3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结果名称
    发证3个工作日入河排污口设置决定书

    1、入河排污口设置决定书

    送达方式
    网站下载:http://gzcx.sthjj.beijing.gov.cn/eportal/ui?pageId=134193

入河排污口设置决定书
结果名称入河排污口设置决定书
结果文书类型批文
结果样本同意设置入河排污口的决定书参考样式.docx
有效时间三年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发布号令(文号)1988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应当经过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展开】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发布号令(文号)1984年5月11日主席令第十二号,2008年2月28日予以修改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第十九条).....建设单位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的,应当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第二十二条)......在江河、湖泊设置排污口的,还应当遵守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展开】

是否收费:

1、哪些类型入河排污口设置需要申请审批?
工矿企业、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的设置依法依规实行审核制

指南分享

党政机关

移动版

主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版权所有: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 京ICP备0506093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88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9640 京ICP备05060933号

运行管理:首都之窗运行管理中心

请选择您的办理区域:

北京市

请选择需要办理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