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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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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受理条件 | 农药生产许可证载明事项发生变化的,农药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申请变更农药生产许可证。^国家实行农药生产许可制度。农药生产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按照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申请农药生产许可证: (一)有与所申请生产农药相适应的技术人员; (二)有与所申请生产农药相适应的厂房、设施; (三)有对所申请生产农药进行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的人员、仪器和设备; (四)有保证所申请生产农药质量的规章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必要时应当进行实地核查。符合条件的,核发农药生产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法律、行政法规对企业生产条件有其他规定的,农药生产企业还应当遵守其规定。 (来源:农药管理条例) 受理人员优先审查申请事项职权范围是否正确,其次根据事项申报要求对申请材料以下方面进行形式审查:材料是否齐全;申请表是否制式;填写是否完整;签章是否正确。 | ||
办理时间 |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1-3层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89150234【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1-3层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展开】 网上咨询: http://www.beijing.gov.cn/hudong/hdjl/com.web.writeletter.bsWriteNotice.flow?type=1&servicePlaceId=18【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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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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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0120303000 | 事项编码 | 11110000MB166401XP2000120303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MB166401XP200012030300003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网上查询:http://www.beijing.gov.cn/hudong/hdjl/com.web.writeletter.bsWriteNotice.flow?type=1&servicePlaceId=18 电话查询:(010)89150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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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市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统建系统 |
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电话预约:(010)89150234 | 数量限制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通办范围 | 全市 | 特别程序 | 无 |
行使内容 | |||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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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农药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 申请人自备 | 容缺后补 | 原件1份 | 表格类;纸质或电子 |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 1.表格填报完整,加盖公章; 2.申请人递交的材料格式与材料样例是否一致; 3.需确认材料是否按照办事指南中所列格式递交;【展开】 | 《农药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农业部公告第2568号)》【展开】 | 【展开】 |
二 | 变更农药生产许可证审批告知承诺书文本 | 申请人自备 | 非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1.单位名称与申请表名称是否一致; 2.材料内容是否与要求内容相符合; 3.是否加盖公章。【展开】 | 《农药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农业部公告第2568号)》【展开】 | 【展开】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无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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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1)能当场受理或者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给予受理(2)根据告知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给予受理 |
审查标准 受理人员优先审查申请事项职权范围是否正确,其次根据事项申报要求对申请材料以下方面进行形式审查:材料是否齐全;申请表是否制式;填写是否完整;签章是否正确。【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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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 0个工作日 | 首席代表或部门负责人 | (1)符合条件的建议予以批准;(2)不符合条件的,建议不予批准 |
审查标准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符合生产工艺要求的管理、技术、操作、检验等人员; ^有固定的生产厂址;^有布局合理的厂房,新设立化学农药生产企业或者非化学农药生产企业新增化学农药生产范围的,应当在省级以上化工园区内建厂;新设立非化学农药生产企业、家用卫生杀虫剂企业或者化学农药生产企业新增原药(母药)生产范围的,应当进入地市级以上化工园区或者工业园区;^有与生产农药相适应的自动化生产设备、设施,有利用产品可追溯电子信息码从事生产、销售的设施;^有专门的质量检验机构,齐全的质量检验仪器和设备,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技术标准;^有完备的管理制度,包括原材料采购、工艺设备、质量控制、产品销售、产品召回、产品储存与运输、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环境保护、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人员培训、文件与记录等管理制度;^【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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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证 | 4个工作日 | 农药生产许可证 | |
发证 | 1个工作日 | 农药生产许可证 | 1、农药生产许可证 |
送达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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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农药生产许可证 | |
结果名称 | 农药生产许可证 |
---|---|
结果文书类型 | 证照 |
结果样本 | 677ea8f7-ef4f-43e8-b416-8e898b719773.jpg |
有效时间 | 见结果文书 |
无
【行政法规】农药管理条例 |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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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农药管理条例 |
发布号令(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0〕677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农药生产许可证应当载明农药生产企业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生产范围、生产地址以及有效期等事项。 农药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生产农药的,农药生产企业应当在有效期届满90日前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申请延续。 农药生产许可证载明事项发生变化的,农药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申请变更农药生产许可证。【展开】 |
是否收费:否
1、农药生产企业改变生产地址,是否申请变更农药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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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生产企业改变生产地址应当按照《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重新申请农药生产许可证。化学农药生产企业改变生产地址的,还应当进入市级以上化工园区或工业园区。 |
2、申请农药生产许可是否必须同时提交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 |
---|
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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