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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司法局
对鉴定人因严重不负责任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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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鉴定人因严重不负责任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进行处罚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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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意见征集

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11110000000029209E2110209048000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 北京市司法局 所属机构 北京市司法局
行使层级 市级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运行系统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处罚的行为 鉴定人因严重不负责任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处罚的种类
处罚的幅度 违法行为涉及财产金额较大或者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给当事人、第三人或者社会公共利益造成较大损失,或者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或者具有其他情节较重情形的,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 违法行为涉及财产金额巨大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给当事人、第三人或者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具有其他情节严重情形的,撤销登记。
处罚结果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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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步骤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设定依据

服务承诺

法定办结时限

咨询方式

咨询信件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6号楼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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