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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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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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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 法定工作日: 上午: 08:30 - 12:00; 下午: 12:00 - 17:3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 上午: 08:30 - 09:00; 下午: 17:00 - 17:30; 周六: 上午: 08:30 - 12:30; ) 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
发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的申请人必须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批准证明文件的持有者或者其委托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申请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其他法人、经济组织或公民作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的代办人。 国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的发布申请,应当向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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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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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1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9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好差评

5.0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承诺办结时限指审查与决定环节时限。不包括受理和送达。(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办结时限指审查与决定环节时限。不包括受理和送达。(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机构 服务对象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理形式
受理条件 发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的申请人必须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批准证明文件的持有者或者其委托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申请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其他法人、经济组织或公民作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的代办人。 国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的发布申请,应当向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    
办理时间和地点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 法定工作日: 上午: 08:30 - 12:00; 下午: 12:00 - 17:3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 上午: 08:30 - 09:00; 下午: 17:00 - 17:30; 周六: 上午: 08:30 - 12:30; ) 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11616611【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110000MB1663498E200013112500001 进驻大厅类型
委托部门 中介服务
办理项行使层级 物流快递
预约办理 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特定程序
行使内容 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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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总要求广告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21号)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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