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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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民政局 | 服务对象 |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理形式 | |
| 受理条件 | 1.依法登记满一年的慈善组织或者认定为慈善组织满一年的社会组织,可以向办理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申请公开募捐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组织章程建立规范的内部治理结构,理事会能够有效决策,负责人任职符合有关规定,理事会成员和负责人勤勉尽职,诚实守信;(二)理事会成员来自同一组织以及相互间存在关联关系组织的不超过三分之一,相互间具有近亲属关系的没有同时在理事会任职;理事会成员中非内地居民不超过三分之一,法定代表人由内地居民担任;秘书长为专职,理事长(会长)、秘书长不得由同一人兼任;有与本慈善组织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三)监事能够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或者认定的慈善组织有三名以上监事组成的监事会;(四)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会计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等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且能够规范执行;(五)能够充分、高效运用慈善财产,依法依章程开展慈善活动,上一年度慈善活动的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符合规定;(六)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履行纳税义务;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按时报送年度工作报告,严格履行信息公开义务;(七)按照规定参加社会组织评估,评估结果为3A及以上且在有效期以内,申请时登记成立不满二年的除外;(八)申请时未纳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九)申请公开募捐资格前一年,未因违反社会组织相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没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的行为。 2.申报材料齐全,内容填写真实、完整,签字并加盖公章。 | ||
| 办理时间 | 北京市民政局: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查看详情 |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通州区留庄路4号院2号楼140 查看详情 |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北京市民政局:(010)65868811【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留庄路4号院2号楼140【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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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监督方式 | |||
| 基本编码 | 000111105002 | 事项编码 | 11110000000021039C2000111105002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000021039C200011110500201 | 进驻大厅类型 |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民政局 | 委托部门 | 无 |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自建(垂管) |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初审件 |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 | |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
| 通办范围 | 无 | 特殊程序 | 无 |
| 行使内容 | 市、区民政部门分别对本机关登记的社会团体法人、基金会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许可申请进行登记 | ||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须提交纸质盖章材料并做当面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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