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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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受理条件 | 1.具有营业执照; 2.申请单位注册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3.申请单位应符合《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 07-2019)和北京市产业政策的规定; 4.申请人应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认真填写相关内容,并对填写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5.申请人应接受、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6.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7.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九条,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8.申请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 ||
办理时间 | 东城区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东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12号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65006161【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12号东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一层综合窗口【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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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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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0131108004 | 事项编码 | 1111000000003282XM3000131108004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00003282XM300013110800402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权力来源 | 上级授权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网上查询:https://ect.scjgj.beijing.gov.cn/portal/inde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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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区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自建(垂管)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无 | 数量限制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通办范围 | 全区 | 特别程序 | |
行使内容 | |||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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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总要求 | 申报材料实施“一单一书”制:即《特种设备生产许可申请书》和《承诺书》;其他符合申请要求或许可条件的证明材料等无法通过政府信息共享实现审核的或信息有异议、错误的,作为申请单附件上传。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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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延续 | |||||||||
(一) | 营业执照(无法在线核验时) 可关联电子证照,支持免提交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名称须与申请人信息一致。 2、营业期限须在有效期范围内 3、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放【展开】 | 《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展开】 | 通过网上进行身份验证或扫描原件并通过网上上传。证书应在有效期内。【展开】 |
(二) |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申请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表格类;电子 |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 (一)特种设备生产许可申请书((1)由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办理网上填报工作,特种设备生产许可申请书应按网上填报要求进行填报,并确认; (2)填写符合填写要求和示范要求,内容填写完整,不涉及的项目填写“无”; (3)生产单位名称、单位公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应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书完全一致。)(申请人自备,电子)【展开】 | 《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展开】 | (1)由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办理网上填报工作,特种设备生产许可申请书应按网上填报要求进行填报,并确认;(2)填写符合填写要求和示范要求,内容填写完整,不涉及的项目填写“无”;(3)生产单位名称、单位公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应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书完全一致。【展开】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申报材料实施“一单一书”制:即《特种设备生产许可申请书》和《承诺书》;其他符合申请要求或许可条件的证明材料等无法通过政府信息共享实现审核的或信息有异议、错误的,作为申请单附件上传。 |
无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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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受理、不予受理 |
审查标准 1.具有营业执照;2.申请单位注册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3.申请单位应符合《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 07-2019)和北京市产业政策的规定; 4.申请人应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认真填写相关内容,并对填写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5.申请人应接受、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6.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7.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九条,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8.申请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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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 15个工作日 | 首席代表或部门负责人 | 准予决定、不准予决定 |
审查标准 准予行政许可的条件(一)有与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有与生产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和工作场所; (三)有健全的质量保证、安全管理和岗位责任等制度; (四)经鉴定评审合格(或符合自我声明承诺换证条件)。【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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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 | 1个工作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
送达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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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 |
结果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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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证照 |
结果样本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docx |
有效时间 | 见结果文书 |
无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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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发布号令(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国家按照分类监督管理的原则对特种设备生产实行许可制度。【展开】 |
【行政法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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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发布号令(文号) | 国令373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压力容器的设计单位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压力容器的设计活动。【展开】 |
是否收费:否
1、是在线上还是线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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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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