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开停车场
11324915100Y
我要开停车场(地下)
113249151001
110101000000
3
32
11110101064903268N
北京市东城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我要开停车场(地下)
11110101064903268N3113249151001
1
3bf095de-d978-461e-a859-4df7a7e583e6
东城区政务和数据局
110101000000
0
1^2^3^4

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我要开停车场(地下)

引导服务 在线导办 移动端办理
自助终端办理
加入收藏 材料下载
手机查看
指南意见征集

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11110101064903268N3113249151001 服务对象
实施主体 北京市东城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行使层级 区级
所属机构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北京市东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9:00-17:00,{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9:00,下午17:00-17:30,周六09:00-13:00(法定节假日除外,延时服务需预约)}
办理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12号一层综合窗口
受理条件 前置条件: 1.已取得营业执照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新备案:停车设施经营单位应在经营前15日内到所在区停车管理部门申请备案。申请人提出的申请符合申请条件,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备案证明换发:停车设施经营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向区停车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备案证明换发申请表和发生变化的备案申请材料,未发生变化的备案申请材料不再重复提交。申请人提出的申请符合申请条件,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备案证明变更:停车设施发生变更或者经营单位发生变更(含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经营单位应在发生变更后的10日内向区停车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备案证明变更申请表和发生变化的备案申请材料,未发生变化的备案申请材料不再重复提交。申请人提出的申请符合申请条件,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备案证明取消:经营单位应在停止经营活动前30日向区停车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备案证明取消申请表和处理方案。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申报材料齐全,内容填写完整,签章有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8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8号)第4条和第5条、《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办法》(北京市政府第139号令)第9条要求。 上传要求: 1、上传资料全部为pdf格式; 2、需申报要件原件彩色扫描件(1024*768); 3、pdf文件不超过30M 4、每个类型要件只能上传一个pdf,多张照片,按顺序导入一个pdf文件中。 申报材料齐全,内容填写详细完整,签章有效。 申请材料齐备,符合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要求。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显示更多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材料

情形引导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
样表下载
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
显示更多

结果名称及样本

设定依据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服务承诺

到现场次数1次

法定办结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咨询方式

投诉监督方式

常见问题 查看全部

服务评价 查看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