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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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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东城区应急管理局 | 服务对象 |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理形式 | |
| 受理条件 | (1)具备企业法人条件; (2)符合所在地省级安全监管局制定的批发企业布点规划; (3)具有与其经营规模和产品相适应的仓储设施。仓库的内外部安全距离、库房布局、建筑结构、疏散通道、消防、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以及电气设施等,符合《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仓储区域及仓库安装有符合《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AQ4101)规定的监控设施,并设立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志》(AQ4114)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和标识牌; (4)具备与其经营规模、产品和销售区域范围相适应的配送服务能力; (5)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至少包括:仓库安全管理制度、仓库保管守卫制度、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事故应急救援与事故报告制度、买卖合同管理制度、产品流向登记制度、产品检验验收制度、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违规违章行为处罚制度、企业负责人值(带)班制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装卸(搬运)作业安全规程; (6)有安全管理机构或者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7)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仓库保管员、守护员接受烟花爆竹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其他从业人员经本单位安全知识培训合格; (8)按照《烟花爆竹流向登记通用规范》(AQ4102)和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并应用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系统; (9)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10)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从事烟花爆竹进出口的企业申请领取批发许可证,应当具备前款第1项至第3项和第5项至第10项规定的条件。 从事黑火药、引火线批发的企业,除具备以上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必要的黑火药、引火药安全保障措施,自有的专用车辆能够满足其配送服务需要,且符合国家标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按照要求全部补正的,自收到申请材料或者全部补正材料之日起为受理。 | ||
| 办理时间 | 东城区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 查看详情 | ||
| 办理地点 | 东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12号一层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87928858【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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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监督方式 | |||
| 基本编码 | 000125111001 | 事项编码 | TE12345678900000343000125111001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TE1234567890000034300012511100101 | 进驻大厅类型 |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东城区应急管理局 | 委托部门 | 无 |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
| 行使层级 | 区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自建(垂管) |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 | |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
| 通办范围 | 全区 | 特殊程序 | |
| 行使内容 | |||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提交申请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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