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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司法局
对律师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的行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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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对律师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的行为进行处罚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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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1111010108286136453110209105000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 北京市东城区司法局 所属机构 北京市东城区司法局
行使层级 区级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运行系统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处罚的行为 律师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的行为
处罚的种类
处罚的幅度 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停止执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处罚结果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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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环节 办理步骤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设定依据

服务承诺

法定办结时限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84218270【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6号东城区司法局7217室【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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