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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发放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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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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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
东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09:00-17:00,{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9:00,下午17: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延时服务需预约)}
东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12号三层咨询台(仅咨询)
1、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须本人亲笔签字。2、承租人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来源:《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3、办理补贴领取手续有关条件: (1)申请人需取得我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选择并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2)申请人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取得《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通知单》;(3)申请人自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开始之日起,可办理公共租赁住房补贴领取手续。 (来源:《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审核、发放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法〔2012〕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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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发放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

北京市

切换简洁版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1

    到现场次数

  •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5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好差评

5.0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自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开始之日起,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的承租家庭可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办理租金补贴领取手续。(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自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开始之日起,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的承租家庭可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办理租金补贴领取手续。(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东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 服务对象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办理形式
受理条件 1、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须本人亲笔签字。2、承租人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来源:《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3、办理补贴领取手续有关条件: (1)申请人需取得我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选择并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2)申请人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取得《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通知单》;(3)申请人自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开始之日起,可办理公共租赁住房补贴领取手续。 (来源:《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审核、发放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法〔2012〕10号))
办理时间 东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09:00-17:00,{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9:00,下午17: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延时服务需预约)} 查看详情
办理地点 东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12号三层咨询台(仅咨询) 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安定门街道民生保障办:(010)64061303;北新桥街道民生保障办:(010)64025446;朝阳门街道民生保障办:(010)65282990;崇文门外街道民生保障办:(010)67022697;东花市街道民生保障办:(010)52831502;东华门街道民生保障办:(010)65251244;东四街道民生保障办:(010)84050686;东直门街道民生保障办:(010)64169657;和平里街道民生保障办:(010)84122055;建国门街道民生保障办:(010)65278843;交道口街道民生保障办:(010)64038169;景山街道民生保障办:(010)84016772;龙潭街道民生保障办:(010)67138412;前门街道民生保障办:(010)67029338;体育馆路街道民生保障办:(010)67108246;天坛街道民生保障办:(010)87093795;永定门外街道民生保障办:(010)67220477【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12东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三层咨询台【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基本编码 110514003000 事项编码 11110101069580736N3110514003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110101069580736N311051400300002 进驻大厅类型 政务服务中心
权力来源 上级授权 网上支付
所属机构 北京市东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行使层级 区级 运行系统 市级自建(垂管)
物流快递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预约办理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中介服务 权限划分
通办范围 特别程序
行使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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