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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东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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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东城区文化和旅游局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受理条件 | 1. 第二十二条 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的工程选址、设计、施工、安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并由依法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 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的工程建设和使用的广播电视技术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竣工后,由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投入使用。(来源:《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令第〔1997〕228号 2017年3月1日国务院令第676号第二次修订) 2.材料齐全,填写完整; 3.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齐全完整、如提交复印件,应当完整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4.申请材料所载基本信息与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5.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且签字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6.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的工程选址、设计、施工、安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并由依法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 7.申报对象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建设单位需具备《北京市有线电视站、共用天线设计、安装许可证》;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09:00-17:00, ( 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9:00,下午17:00-17:30(延时服务需预约))。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东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12号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53103735【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12号1层综合窗口【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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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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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0132116003 | 事项编码 | 1111010106733037093000132116003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1010673303709300013211600301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东城区文化和旅游局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网上查询:https://yzt.beijing.gov.cn/am/UI/Login?realm=%2F&service=bjzwService&goto=https%3A%2F%2Fyzt.beijing.gov.cn%2Fam%2Foauth2%2Fauthorize%3Fservice%3DbjzwService%26response_type%3Dcode%26client_id%3D693225666_02%26scope%3Duid%2Bcn%2BextProperties%2Breserve3%2BcredenceClass%26redirect_uri%3Dhttp%253A%252F%252Fbanshi.beijing.gov.cn%252Fpubservice%252FYZTAut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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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区级 | 运行系统 | 无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无 | 数量限制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通办范围 | 无 | 特别程序 | |
行使内容 | |||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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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副本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证件真实有效【展开】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展开】 | 能够通过电子证照库调取的,可免于提交;如调取不成功,还请提交【展开】 |
二 |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正本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复印件清晰有效【展开】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展开】 | 能够通过电子证照库调取的,可免于提交;如调取不成功,还请提交【展开】 |
三 |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自验报告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填写内容完整准确,公章清晰【展开】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展开】 | 加盖公章【展开】 |
四 | 有线广播电视信号接入材料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信息真实准确【展开】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展开】 | 北京市持有《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单位出具的【展开】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 |
无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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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收件 | 0.5个工作日 | 申请人 | / |
审查标准 1. 第二十二条 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的工程选址、设计、施工、安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并由依法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 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的工程建设和使用的广播电视技术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竣工后,由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投入使用。(来源:《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令第〔1997〕228号 2017年3月1日国务院令第676号第二次修订)2.材料齐全,填写完整; 3.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齐全完整、如提交复印件,应当完整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4.申请材料所载基本信息与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5.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且签字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6.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的工程选址、设计、施工、安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并由依法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 7.申报对象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建设单位需具备《北京市有线电视站、共用天线设计、安装许可证》;【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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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1.属于市广播电视局职责范畴并且材料齐全,填写完整的予以受理并开具《受理通知单》;2.属于市广播电视局职责范畴但申请人材料准备不齐全或填写不完整的,一次告知申请单位补齐补正;3.不属于市广播电视局职责范畴的告知原因不予受理。 |
审查标准 1. 第二十二条 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的工程选址、设计、施工、安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并由依法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 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的工程建设和使用的广播电视技术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竣工后,由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投入使用。(来源:《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令第〔1997〕228号 2017年3月1日国务院令第676号第二次修订)2.材料齐全,填写完整; 3.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齐全完整、如提交复印件,应当完整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4.申请材料所载基本信息与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5.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且签字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6.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的工程选址、设计、施工、安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并由依法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 7.申报对象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建设单位需具备《北京市有线电视站、共用天线设计、安装许可证》;【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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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 5个工作日 | 首席代表或部门负责人 | 经审核,申请人提供的材料符合法定条件的,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
审查标准 符合国家、地方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相关政策和规划。^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的信号源需由获得《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机构提供。^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的工程建设和使用的广播电视技术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建设参与单位依法取得具备从事有线广播电视工程相关资格证书。^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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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证 | 2个工作日 | 制证人员 | |
发证 | 2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1、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工程验收合格证明 |
送达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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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工程验收合格证明 | |
结果名称 | 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工程验收合格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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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证照 |
结果样本 | 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工程验收合格证明-结果样本.doc |
有效时间 | 长期有效 |
无
【行政法规】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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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
发布号令(文号) | 国令第〔1997〕228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七条: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应当对全国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按照国家的统一标准实行统一规划,并实行分级建设和开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建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第二十二条: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的工程建设和使用的广播电视技术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竣工后,由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投入使用。 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的工程选址、设计、施工、安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并由依法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展开】 |
是否收费:否
1、设定依据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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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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