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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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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东城区残疾人联合会机关 | 服务对象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理形式 | |
受理条件 | 1. 拟申报残疾人职业康复劳动项目的单位,要根据《北京市残疾人职业康复劳动项目基本条件》(京残工委〔2007〕38号)的规定,确定项目类型,自查基本条件,逐级申报。 (1)项目类型为街道(乡镇)和社区残疾人职业康复劳动项目的,由街道(乡镇)残联向区县残联提出申请,并提交项目申报材料; (2)项目类型为民办残疾人职业康复劳动项目的,由申报单位直接向区县残联提出申请,并提交项目申报材料; (3)项目类型为依托社会福利机构、卫生医疗机构、教育机构开展的职业康复劳动项目的,由申报单位直接向区县残联提出申请,并提交项目申报材料。 区县残联要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初评。 (来源《关于印发北京市残疾人职业康复劳动项目申报程序和工作规范的通知》京残发〔2008〕53号 第一条) 2.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须签字,逐份加盖企业公章。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照申请材料顺序装订成册。 3.凡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日期,加盖企业公章。 | ||
办理时间 | 东城区残疾人联合会:周一至周五09:00-11:30,13:30-17:30;东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09:00-17:00,{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9:00,下午17: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延时服务需预约)}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东城区残疾人联合会:北京市东城区外交部街甲28号 东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12号一层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64070908【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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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
基本编码 | 112073031005 | 事项编码 | 13110101076640063M3112073031005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3110101076640063M311207303100501 | 进驻大厅类型 | 无 |
权力来源 | 同级授权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东城区残疾人联合会机关 | 委托部门 | 北京市残疾人残疾人联合会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受委托组织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
行使层级 | 区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自建(垂管)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 |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区级初审、市级终审 |
通办范围 | 全区 | 特别程序 | 无 |
行使内容 | 拟申报残疾人职业康复劳动项目的单位,要根据《北京市残疾人职业康复劳动项目基本条件》(京残工委〔2007〕38号)的规定,确定项目类型,自查基本条件,逐级申报。项目由区残联初审、市残联终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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