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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民政局
内地居民之间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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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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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区民政局
东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婚姻登记分中心:法定工作日: 08:30 - 17:3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需预约; 周六上午08:30 - 12:30需预约; 法定节假日不对外服务)
东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婚姻登记分中心: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外东滨河路17号(玉蜓公园内)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外东滨河路17号(玉蜓公园内)
1.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申请事项属于该婚姻登记处职能范围;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亲自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生日当天可以受理;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同版合影证件照; (八)当事人持有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和书面材料。 (来源: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 民发[2025]23号 第二十八条) 下列婚姻登记由本市任一区民政局办理: (一)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二)内地居民同外国人、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以及华侨的婚姻登记;   (三)双方或者一方工作地或者生活地在本市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以及华侨之间的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不得违反上述规定办理婚姻登记。 (来源:《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民发〔2025〕23号第五条 2.材料齐全,填写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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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内地居民之间结婚登记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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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东城区民政局 服务对象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办理形式
受理条件 1.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申请事项属于该婚姻登记处职能范围;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亲自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生日当天可以受理;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同版合影证件照; (八)当事人持有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和书面材料。 (来源: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 民发[2025]23号 第二十八条) 下列婚姻登记由本市任一区民政局办理: (一)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二)内地居民同外国人、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以及华侨的婚姻登记;   (三)双方或者一方工作地或者生活地在本市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以及华侨之间的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不得违反上述规定办理婚姻登记。 (来源:《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民发〔2025〕23号第五条 2.材料齐全,填写完整。
办理时间 东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婚姻登记分中心:法定工作日: 08:30 - 17:3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需预约; 周六上午08:30 - 12:30需预约; 法定节假日不对外服务) 查看详情
办理地点 东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婚姻登记分中心: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外东滨河路17号(玉蜓公园内)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外东滨河路17号(玉蜓公园内) 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84012502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外东滨河路17号玉蜓公园内北京市东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婚姻登记分中心咨询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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