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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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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东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服务对象 | |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理形式 | |
| 受理条件 | 1.从2011年7月1日起,给部分烈士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下同)发放定期生活补助。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部分烈士子女是指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之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二、中央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30元。地方政府还可通过增发补助金或采取其他方式予以补助。国家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适当提高补助标准。三、各级民政、财政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周密制定实施方案,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保障工作经费,确保政策及时落实到位。(来源:《关于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2012]27号)) 2.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须签字,逐份加盖公章,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 3.凡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日期,加盖公章。 |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09:00-17:00,(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9:00,下午17:00-17:30,周六09:00-13:00(法定节假日除外,延时服务需预约)) 查看详情 |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东城区西花市南里东区14号楼一层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87160678【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东城区西花市南里东区14号楼一层综合窗口【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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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监督方式 | |||
| 基本编码 | 000524017000 | 事项编码 | TE12345678900000013000524017000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TE1234567890000001300052401700001 | 进驻大厅类型 | |
| 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 网上支付 | 否 |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东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委托部门 | 无 |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
| 行使层级 | 镇(乡、街道)级 | 运行系统 | 无 |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 | |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 通办范围 | 全区 | 特殊程序 | 无 |
| 行使内容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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