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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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实施机构 | 服务对象 |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理形式 | |
| 受理条件 | 1.参保职工发生工亡事故后,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因工死亡的,办理此事项(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2.若需提供材料,则材料需齐全;若有需手工填写的,请填写完整、字迹工整。 3.若需提供申请材料,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且签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4.提交申请材料上所载信息需要与提交的证件证照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 ||
| 办理时间和地点 | 西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力社保分中心 工作日对外服务时间:8:30-17:30(8:30-9:00、12:00-13:30、17:00-17:30需预约)。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20号西城社保大厦查看详情 |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66007070【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力社保分中心: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20号三层工伤(职伤)一件事窗口 【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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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监督方式 |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1020000377940300201400702700 | 进驻大厅类型 | |
| 委托部门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 办理项行使层级 | 物流快递 | 否 | |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 | |
| 通办范围 | 无 | 特定程序 | 无 |
| 行使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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