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务服务网
当前:北京市 切换区域

市级

  • 北京市

区级

  • 东城区
  • 西城区
  • 朝阳区
  • 丰台区
  • 石景山区
  • 海淀区
  • 门头沟区
  • 房山区
  • 副中心(通州区)
  • 顺义区
  • 昌平区
  • 大兴区
  • 怀柔区
  • 平谷区
  • 密云区
  • 延庆区
  • 经济开发区

乡镇
(街道)

  • 北京市

村(社区)

  • 北京市

市级
部门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教委
  • 市科委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市民族宗教委
  • 市公安局
  • 市民政局
  • 市司法局
  • 市财政局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 市城市管理委
  • 市交通委
  • 市水务局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商务局
  • 市文化和旅游局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退役军人局
  • 市应急局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审计局
  • 市广电局
  • 市文物局
  • 市体育局
  • 市统计局
  • 市园林绿化局
  • 市金融管理局
  • 市国动办
  • 市知识产权局
  • 市医保局
  • 市粮食和储备局
  • 市中医局
  • 市药监局
  • 市城管执法局
  • 市文化执法总队
  •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 市档案局
  • 市新闻出版局
  • 市电影局
  • 市版权局
  • 市政府侨办
  • 市贸促会
  • 市委编办
  • 市消防救援总队
  • 市保密局
  • 市总工会
  • 市残联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 市地震局
  • 市气象局
  • 市烟草专卖局
  • 北京市国家安全局
  • 北京邮管局
  • 市排水集团
  • 市电力公司
  • 市热力集团
  • 北信基础设施公司
  • 市自来水集团
  • 市燃气集团
  • 北京铁塔公司
  • 副中心管委会
  • 临空区(大兴)管委会
  •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
  • 北京海关
  •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
  • 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

显示更多

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常见问题

1、1.基本要求是什么?

本市机动车停车坚持有偿使用、共享利用、严格执法、社会共治。全社会应当共同构建和维护机动车停车秩序,遵循停车入位、停车付费、违停受罚的基本要求。

2、2.如何做到停车入位?

停车入位是指按照标志、标线,车辆全部进入车位线框以内,不能压线、跨线,并按道路顺行方向停车。

3、3.道路停车标志标线有哪些?

停车指示标志、停车位标线、禁止停车标线、明码标价牌

4、4.如何寻找道路停车位?

您可以使用“北京交通”APP道路停车主页面下方的“电子地图”,实时查看附近道路停车位,包含车位占用、收费标准等信息;也可输入目的地,自动显示目的地附近的道路停车位信息。 道路停车位在起始端和醒目位置设有橙色明码标价牌,方便停车人识别。

5、5.停车人在道路停车时需要注意什么?

(1)按照标志、标线及规定时段停车入位; (2)保持车牌清洁,不得遮挡号牌; (3)听从道路停车管理人员的引导; (4)驶离后停车人应在规定时限内主动缴费; (5)现场不再有人工收费,停车人不要将停车费交给任何现场人员,也不要扫描任何人出示的二维码付费。

6、6.道路停车实行电子收费的依据是什么?

按照《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第三十九条,本市道路停车实行电子收费。 通过电子收费,规范道路停车收费行为,做到计时客观公正,避免人工收费可能产生的乱收费、议价等。

7、7.道路停车收费价格是怎么规定的?

按照《关于本市道路停车占道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发改〔2018〕2770号)规定,各区停车管理部门向将车辆停放在道路停车泊位的停车人收取道路停车费(收费编码:15201003),具体标准如下: 道路停车泊位划分为三类区域收费:一类地区指三环路(含)以内区域及中央商务区(CBD)、燕莎地区、中关村西区、翠微商业区等4个重点区域,小型车首小时每15分钟2.5元,首小时后每15分钟3.75元;二类地区指五环路(含)以内除一类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小型车首小时每15分钟1.5元,首小时后每15分钟2.25元;三类地区指五环路以外区域,小型车首小时每15分钟0.5元,首小时后每15分钟0.75元;夜间(19点至次日7点),三类地区小型车均为每2小时1元。大型社会活动期间,道路停车位可实行计次收费。

8、8.夜间停车怎么收费?

晚19:00到次日早7:00,全市范围小型车道路停车收费标准统一为每2小时1元,停满12个小时最高收费6元。不论是否取得居住停车认证,夜间道路停车都是这个价格。

9、9.如何获取缴费和催缴通知信息?

停车人下载“北京交通”APP注册并绑定车辆,或通过“交管12123”APP等方式及时更新机动车所有人准确的联系方式(手机号)后,可接收各区停车管理部门的缴费和催缴通知。 停车人也可以登录停放道路所在区政府网站查询道路停车未缴费公告和催缴公告。

10、10.如何查询未缴费订单信息?

(1)“北京交通”APP注册并绑定车牌用户,可通过APP“停车缴费”查询未缴费订单;未绑定车牌的用户可通过APP“临时代缴”查询未缴费订单; (2)停车人可通过“北京道路停车缴费”微信及支付宝小程序或“北京交通”微信公众号“道路停车”查询未缴费订单; (3)停车人可在各区政府网站、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网站的“道路停车”专栏进行查询。

11、11.道路停车费应在多长时间内缴纳?

道路停车费应在驶离车位之日起30日内通过“北京交通”APP等线上或线下授权的途径缴纳停车费。 未在30天缴费期内完成缴费的,区停车管理部门将进行催缴,停车人须在45天内补缴,逾期未补缴的,将受到行政处罚。

12、12.如何缴纳道路停车费?

(1)线上支付 您可通过“北京交通”APP、“北京通”APP、“北京交通”微信公众号、“北京道路停车缴费”微信及支付宝小程序、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中国工商银行”APP本地服务、“招商银行”APP车主服务、“乐速通”APP(ETC)等多种方式线上缴纳停车费。 推荐您使用“北京交通”APP缴纳道路停车费: 第一步:下载APP并注册登录 您可在电子收费停车场明码标价牌、发放的宣传手册上找到APP下载二维码,扫码下载;也可在智能手机的“APP应用商店”里搜索“北京交通”,进行下载。下载完成后,点击“道路停车”,通过手机号进行注册登录;也可以授权微信和支付宝进行快捷登录。第二步:绑定车辆 停车人登录“北京交通”APP账号后,点击“绑定车辆”,输入车辆号牌、车牌颜色、发动机号码、上传车辆行驶证照片,系统于24小时内完成审核反馈,停车人可在“我的车辆”查看审核结果和详情。对于京牌车辆,申请时无需上传行驶证照片。 第三步:停车&缴费 停车人可通过主页面下方的“电子地图”,实时查看附近或目的地周边的道路电子收费车位,并实现停车导航。 停车入位后,前端设备创建停车订单,开始计时计费。停车人可在APP道路停车主页面实时获取订单信息。车辆驶离车位后,订单自动完成结算,停车人可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联云闪付、招行一网通等方式,完成单笔或批量缴费。 第四步:查看票据 道路停车电子收费全部采用财政监制的电子票据。停车人在缴费时应先选择开票信息,再进行支付,电子收费系统同步自动开具电子票据,并发送至停车人邮箱。点击APP主页面 “电子票据”,可查看所有票据列表和票据详细信息。 (2)线下支付 停车人可前往我市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农业银行营业网点,在银行工作人员的引导下,通过银行柜台或自助柜员机缴纳道路停车费。 银行缴费流程为:停车人在银行柜台提供车牌号、车牌颜色、银行账号;银行查询车辆的未缴费订单信息;停车人确认停车时间、停放位置后,提供电子票据抬头和邮箱地址,可以通过现金、银行卡或存折进行付款缴费;缴费成功后,银行出具缴费凭证,电子收费系统直接将电子票据发送至停车人邮箱。

13、13.是否可为他人车辆缴纳道路停车费?

市民可通过“北京交通”APP、“北京道路停车缴费”微信及支付宝小程序等官方授权的线上和线下方式为他人车辆缴纳道路停车费。 以“北京交通”APP举例演示,即进入道路停车主页面后,点击“临时代缴”,输入车牌号,显示该车牌相关的所有停车订单,停车人确认对应的车牌颜色,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联云闪付、招行一网通等方式完成支付。

14、14.如何通过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缴纳道路停车费?

在微信或支付宝客户端搜索“北京道路停车缴费”小程序,授权后输入车牌号进行订单查询,确认对应的车牌颜色后,通过微信或支付宝完成支付。

15、15.对道路停车有疑问时,如何进行咨询和投诉?

在道路停车电子收费车位停放车辆的,停车人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咨询、投诉和意见反馈:(1)可向停车时所在区的停车管理部门进行咨询和投诉。 西城区010-88391690; (2)可拨打相关服务热线电话进行咨询和投诉:交通服务监督电话12328、价格监督电话12315、12345、城管热线96310。

16、16.遇到有人在道路停车现场收费怎么办?

在电子收费道路发现有现场收费的,可向所在区停车管理部门举报; 发现在未施划道路停车位上收费的,可拨打城管热线96310举报。

17、17.如何获取道路停车电子票据?

道路停车电子收费全部采用财政监制的电子票据。在缴纳停车费时,需先填写电子票据的抬头和电子邮箱地址,再进行支付,电子收费系统根据缴费信息自动开具电子票据,并发送至停车人邮箱。 如未填写收件邮箱地址,缴费后可在APP主页面“电子票据”中查看下载,或者补全邮箱地址后重新发送电子票据。

18、18.在道路上违法停车怎么处罚?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现场和非现场执法方式进行处罚。其中包括民警现场处罚、交通协管员和停车协管员等贴条、违停抓拍探头取证、对违停车辆清理拖移等多种途径。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违法停车进行处罚。 在未设有停车泊位的区域违法停车或停车未入位的,按照不按规定停车处罚,罚款200元; 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区域违法停车的,按照违反禁止停车指示标志、标线处罚,罚款200元、计3分。

19、19.停车人逾期不缴纳道路停车费会受到什么行政处罚?处罚标准是什么?

按照《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如停车人未在补缴期完成补缴,将处1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300元以上800元以下罚款,具体处罚标准如下: 在一个自然月内,同一车辆在同一行政区累计欠费金额300元(含)以下的,处100元罚款;累计欠费金额300元以上500元(含)以下的,处300元罚款;累计欠费金额500元以上800元(含)以下的,处500元罚款;累计欠费金额800元以上的,处800元罚款。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和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各区停车管理部门对在一个自然月内,同一车辆在同一行政区累计欠费金额在50元及以下的轻微违法行为,补缴欠费后不予行政处罚。 在本市各区发生的欠费行为按行政区单独计算,同一车辆在多个区产生欠费行为的,由欠费行为发生地所在区的停车管理部门分别进行催缴并处罚款。

20、20.如何处理欠缴道路停车费违法行为?

2022年1月1日起,有欠缴道路停车费的违法行为的停车人可通过“北京交通”APP注册并绑定车辆后接受行政处罚,也可前往各区停车管理部门执法服务窗口接受处罚。 “北京交通”APP线上处罚操作如下: 第一步: 停车人可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或在各手机品牌应用商店搜索“北京交通”APP进行下载。下载完成后,选择“道路停车”功能,点击“违法处理”,按照提示绑定车辆。 (1)点击“已绑定直接处理”,进入违法行为列表。 (2)如您未绑定车辆,点击“去绑定车辆”,待车辆绑定成功后再进行违法处理。 (3)如您选择线下违法处理方式,点击“去执法窗口处理”,进入现场处理引导页面,选择欠费订单所属区域,查看该区域执法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 第二步: 绑定车辆进入违法行为列表后,选择要办理的案件点击“查看并处理”,如您此前未通过北京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进行人脸识别身份认证,请根据系统提示到“北京通”APP进行L3级身份认证。 (1)在“北京通”APP身份认证成功后,重复上述操作,点击身份认证提示页面的“确认”按钮,跳转至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您可通过账号密码形式进行授权登录,也可选择短信验证码方式进行登录。 (2)登录成功后,页面显示认证成功,点击“确认”进入违法行为列表页面。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根据当事人罚款金额,分为两种处罚程序,罚款金额在200元以下的执行简易程序,罚款金额在200元以上的执行一般程序,下面以一般程序为例演示。 第三步: 在违法行为列表页面,选择需要处理的违法行为,点击“查看并处理”,进入“违法行为详情”页面。 (1)点击“查看详情”可查看欠费订单的详情信息,包括订单金额、订单号、车牌号、道路、入场时间、出场时间和停车时长等。 (2)返回违法行为详情,点击“认可”,如您未补缴停车费,按照系统提示框内容,点击“补缴欠费”,进入停车缴费页面,用户可点击“立即支付”,选择抬头和支付方式,点击“确认支付”进行支付;若已补缴停车费,则可直接进入下一步操作。 提示:如您对订单内容有异议,想去执法窗口处理,可点击“不认可去执法窗口处理”,按照提示引导页面内容联系执法窗口,该笔处罚不再通过线上方式办理。 (3)当您补缴停车费后,在支付成功提示页点击“返回违法处理页面”,选择“继续处理”。 第四步: 签收“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确认无误后,点击“不需要陈述申辩继续处理”,页面右上角下载图标可下载文书。 第五步: 请您确认提示框内容,点击“确认”后签收“行政处罚决定书”,点击“缴纳罚款”,即可线上缴费。 (1)选择支付方式,点击“确认支付”,支付成功后可点击“返回违法处理页面”。 (2)选择“已处理”,您可看到已处理的违法行为,点击相应文书按钮,即可查看下载“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发票”等。 对于简易程序和不予处罚程序,在绑定车辆、身份认证、欠缴道路停车费事实认可、补缴欠费、签收决定书和缴纳罚款等环节操作均一致,仅处罚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简化了部分文书,请您按照页面提示即可操作完成处理。

党政机关

移动版

主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版权所有: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 京ICP备0506093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88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9640 京ICP备05060933号

运行管理:首都之窗运行管理中心

您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为获得最佳用户体验,建议使用
Edge浏览器107版本及以上(推荐)、360浏览器11版本及以上并选用极速模式、火狐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等访问北京市政务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