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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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实施机构 | 服务对象 |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理形式 | |
| 受理条件 | 1.户籍进京并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保发〔2014〕269号)中“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一)转入本市 外埠户籍人员进京并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可申请将原户籍地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本市。 2.本市无职工保险缴费或已将职工保险账户进行转移或清算处理。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暨实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居发〔2014〕177号)中“三、本市户籍人员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3.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 ||
| 办理时间和地点 | 西城区西长安街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法定工作日: 上午: 08:30 - 12:00; 下午: 12:00 - 17:3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8:30 - 12:30; ) 北京市西城区西黄城根南街47号查看详情 |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66007070【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各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受理个人业务初审),北京市西城区各街道受理该项的地点见各街道办事指南(个人在此地点办理)。 北京市西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受理辖区街道社保所业务复审),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20号2001办公室(街道社保所在此地点办理)。【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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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监督方式 |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1020000377940300201400601400 | 进驻大厅类型 | |
| 委托部门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 办理项行使层级 | 物流快递 | 否 | |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 | |
| 通办范围 | 无 | 特定程序 | 无 |
| 行使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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