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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0
121101020000380333
中共北京市西城区委办公室(北京市西城区档案局)
单位档案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撤销的备案
121101020000380333311105100800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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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58925a-baed-4680-9e9b-ee7baeb0f42e
2^3
10
西城区委办公室(西城区档案局)
110102000000
中共北京市西城区委办公室(北京市西城区档案局)
西城区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中午12:00 - 13:3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8:30 - 12:30; )
西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275号综合窗口
(1)综合档案馆的设立、变更和撤销,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专门档案馆的设立、变更和撤销,经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后,由市人民政府批准;单位档案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撤销,应当分别向市或者区、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申报登记。(来源《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第九条) (2)备案单位应当填写《单位档案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撤销的备案表》,填写完整,格式规范,加盖单位公章的予以受理。受理人员接到备案材料后,根据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处理: (1) 备案材料符合标准的,必须即时备案,填写审批表,与申办材料一并转业务审查人员归档;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局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申办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4)申办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填写补正材料通知书,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以信函等方式提交申办材料的,受理人员应当自接到申办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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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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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anshi.beijing.gov.cn/

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单位档案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撤销的备案

西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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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即办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5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0.5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好差评

0.0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中共北京市西城区委办公室(北京市西城区档案局)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受理条件 (1)综合档案馆的设立、变更和撤销,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专门档案馆的设立、变更和撤销,经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后,由市人民政府批准;单位档案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撤销,应当分别向市或者区、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申报登记。(来源《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第九条) (2)备案单位应当填写《单位档案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撤销的备案表》,填写完整,格式规范,加盖单位公章的予以受理。受理人员接到备案材料后,根据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处理: (1) 备案材料符合标准的,必须即时备案,填写审批表,与申办材料一并转业务审查人员归档;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局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申办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4)申办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填写补正材料通知书,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以信函等方式提交申办材料的,受理人员应当自接到申办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相应处理。
办理时间 西城区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中午12:00 - 13:3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8:30 - 12:30; ) 查看详情
办理地点 西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275号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66007070【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西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275号【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投诉窗口地址:

西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275号【展开】

基本编码 111051008000 事项编码 1211010200003803333111051008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21101020000380333311105100800001 进驻大厅类型 政务服务中心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网上支付
所属机构 中共北京市西城区委办公室(北京市西城区档案局)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电话查询:(010)66007070
行使层级 区级 运行系统 区级统建系统
物流快递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http://banshi.beijing.gov.cn/ 数量限制
中介服务 权限划分
通办范围 全区 特别程序
行使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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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 关于申请材料的介质说明: 1.如通过窗口申请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则应提交加盖公章纸质版材料; 2.如通过网上申请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则应提交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单位档案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撤销的备案登记表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份表格类;纸质样表下载空表下载1.登记表应使用用A4打印; 2.登记表上的内容均为必填项,检查是否有遗漏; 3.检查登记表填写内容是否存在明显文字错误; 4.检查“单位名称”一项填写是否正确; 5.检查登记表是否加盖单位的公章,并与“单位名称”保持一致; 6.登记表需要受理时拍照形成电子材料上传。【展开】《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1997年10月16日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3号公布;2001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第45号第一次修正;2016年11月25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展开】【展开】
申请材料总要求 关于申请材料的介质说明: 1.如通过窗口申请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则应提交加盖公章纸质版材料; 2.如通过网上申请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则应提交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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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与受理1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申报/收件0个工作日综窗人员申请人申请

    审查标准

    1.格式与范本保持一致,A4纸打印;2.内容不能有遗漏,单位名称为规范全称;3.盖备案单位公章,盖章覆盖日期,公章与申请表中的单位名称一致;【展开】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受理0.5个工作日综窗人员1.能当场受理或者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标准

    1.备案登记表是否采用A4纸打印; 2.是否写明备案单位档案机构设立、撤销和变更的理由; 3.是否存在明显的文字错误; 4是否加盖备案单位公章,公章是否与申请表中的单位名称一致,盖章是否覆盖日期; 5.备案登记表需要受理时拍照形成电子材料上传; 6.网上提交和窗口提交均可受理。【展开】
  • 审查与决定2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决定0.5个工作日首席代表或部门负责人作出行政备案登记

    审查标准

    1.备案登记表是否采用A4纸打印;
    2.是否写明备案单位档案机构设立、撤销和变更的理由;
    3.是否存在明显的文字错误;
    4.是否加盖备案单位公章,公章是否与申请表中的单位名称一致,盖章是否覆盖日期。5.予以备案的条件:
    1.申请材料齐全完整;
    2.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展开】
  • 颁证与送达3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结果名称
    发证0个工作日综窗人员

    1、单位档案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撤销的备案表

    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单位档案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撤销的备案表
结果名称单位档案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撤销的备案表
结果文书类型登记表
结果样本单位档案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撤销的备案(示范文本).docx
有效时间无时限

【地方性法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
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依据名称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
发布号令(文号)1997年10月16日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3号公布;2001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第45号第一次修正;2016年11月25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第九条: 综合档案馆的设立、变更和撤销,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专门档案馆的设立、变更和撤销,经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后,由市人民政府批准;单位档案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撤销,应当分别向市或者区、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申报登记。【展开】

是否收费:

1、需要带单位介绍信?
不需要带介绍信,需要带单位档案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撤销的备案登记表(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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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

移动版

主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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