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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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实施机构 | 服务对象 |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理形式 | |
| 受理条件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确定为本市的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同时达到个人选择的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时间。来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2024年9月13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 ||
| 办理时间和地点 | 西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力社保分中心 工作日对外服务时间:8:30-17:30(8:30-9:00、12:00-13:30、17:00-17:30需预约)。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20号西城社保大厦查看详情 |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66007070【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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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监督方式 |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1020000377940300201400600101 | 进驻大厅类型 | |
| 委托部门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 办理项行使层级 | 物流快递 | 否 | |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 | |
| 通办范围 | 无 | 特定程序 | 无 |
| 行使内容 |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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