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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理服务审批首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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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区城市管理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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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西城区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中午12:00 - 13:3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8:30 - 12:30; )
西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275号二层综合窗口
(一)受理条件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书需要采用格式文本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申请书格式文本中不得包含与申请行政许可事项没有直接关系的内容。   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但是,依法应当由申请人到行政机关办公场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除外。   行政许可申请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第二十九条)2.申请事项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并且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错误后,予以受理。 4.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二)不受理条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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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理服务审批首次申请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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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3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好差评

5.0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西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服务对象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理形式
受理条件 (一)受理条件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书需要采用格式文本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申请书格式文本中不得包含与申请行政许可事项没有直接关系的内容。   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但是,依法应当由申请人到行政机关办公场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除外。   行政许可申请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第二十九条)2.申请事项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并且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错误后,予以受理。 4.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二)不受理条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
办理时间 西城区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中午12:00 - 13:3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8:30 - 12:30; ) 查看详情
办理地点 西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275号二层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88391624【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基本编码 000117121004 事项编码 11110102000038383C3000117121004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110102000038383C300011712100401 进驻大厅类型
权力来源 上级授权 网上支付
所属机构 北京市西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行使层级 区级 运行系统 区级统建系统
物流快递 办理方式 自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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