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事项编码 | 11110000000037866N3110224R97000 | 事项类型 | 行政处罚 |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行使层级 | 区级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运行系统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 处罚的行为 | 对民办学校(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行为 | ||
| 处罚的种类 | |||
| 处罚的幅度 | 【第38条】民办学校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规定,未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导致管理混乱、教育教学质量低下,造成恶劣影响的,由审批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经改正仍达不到要求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 ||
| 处罚结果名称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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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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