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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新路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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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自新路社区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受理条件 | 1.《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人社部令33号)第二条“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下列争议的仲裁:(一)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二)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三)事业单位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之间因终止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四)社会团体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之间因终止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五)军队文职人员用人单位与聘用制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争议”。2.当事人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街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申请材料齐全,当事人基本信息准确,且有明确具体的被申请人、请求事项以及事实依据;征求对方当事人是否同意调解;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人社部令33号)第二条规定范围的调解申请,调解组织不予受理。此外,确认劳动关系的争议,调解组织不得受理。 | ||
办理时间 | 西城区白纸坊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4: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中午12:00 - 14: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7:00; )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西城区里仁街三号院五号楼地下室(自新路居委会)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83510497【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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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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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2014302001 | 事项编码 | 111101020000482906500201430200111110102000048290613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102000048290650020143020011111010200004829061301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西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现场查询: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48号旁门3号楼1层2-7号综合窗口 电话查询:(010)635217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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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村(社区)级 | 运行系统 | 国家级垂管系统 |
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无 | 数量限制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通办范围 | 无 | 特别程序 | 无 |
行使内容 | 各乡镇(街道)具体办理 |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如当事人选择线上方式提起申请,无须到现场;如当事人直接到调解组织提起申请,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12条,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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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总要求 | 信息真实、准确,有明确的调解申请事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分别按要求提交相关身份证件材料,有代理人的要提交授权委托手续。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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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人为劳动者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 |||||||||
(一) |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申请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3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内容真实、准确,申请人本人签字,A4纸打印,需确认材料是否按照办事指南中所列格式递交。【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二条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理由和时间。【展开】 | 【展开】 |
(二) | 申请人的身份证件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 | 结果文书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1.照面清晰完整;证件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户口簿上的公民身份号码为升位前15位数字的,视为一致),不一致的(户口簿上无公民身份号码的,视为不一致),当事人应当先到户口登记机关更正户口簿或者补领新的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严重损坏不能辨认(不含无法通过身份证阅读器读取芯片信息)或者照片与本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的,当事人应当补领新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提交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 2.原件 3.公安机关出具【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展开】 | 主要包括:居民身份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警官证、香港特区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澳门特区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外国人护照、残疾人证、军烈属证明、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专家证、外国人常驻记者证、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回国(来华)定居专家证、社会保障卡及其他身份证件【展开】 |
(三)、申请人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 | |||||||||
1 | 授权委托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内容准确真实,需委托人及代理人签字确认,A4纸打印【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展开】 | 【展开】 |
2 | 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 | 结果文书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1.照面清晰完整;证件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户口簿上的公民身份号码为升位前15位数字的,视为一致),不一致的(户口簿上无公民身份号码的,视为不一致),当事人应当先到户口登记机关更正户口簿或者补领新的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严重损坏不能辨认(不含无法通过身份证阅读器读取芯片信息)或者照片与本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的,当事人应当补领新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提交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 2.原件 3.公安机关出具【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展开】 | 主要包括:居民身份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警官证、香港特区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澳门特区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外国人护照、残疾人证、军烈属证明、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专家证、外国人常驻记者证、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回国(来华)定居专家证、社会保障卡及其他身份证件【展开】 |
3、律师执业证 | |||||||||
如代理人为律师的,需要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容缺后补 | 原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1、内容清晰完整,页面无折损、污迹 2、与委托人身份证信息一致,证书在有效期内 3、司法行政部门颁发【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展开】 | 【展开】 | |
二、申请人为用人单位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 |||||||||
(一) |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申请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3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内容真实,信息准确,申请方签字或盖章,A4纸打印;是否按照办事指南中所列格式进行提交【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二条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理由和时间。【展开】 | 【展开】 |
(二) | 营业执照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副本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名称须与申请人信息一致。 2、营业期限须在有效期范围内 3、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放【展开】 |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第二十一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 申请内容应当包括申请人基本情况、调解请求、事实与理由。 口头申请的,调解委员会应当当场记录。【展开】 | 【展开】 |
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副本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1.名称与申请人一致 2.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 3.由区级民政部门发放【展开】 |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第二十一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 申请内容应当包括申请人基本情况、调解请求、事实与理由。 口头申请的,调解委员会应当当场记录。【展开】 | 【展开】 | |
(三) | 授权委托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内容完整,信息准确真实,委托人及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是否按照办事指南所列格式提交【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展开】 | 【展开】 |
(四) | 代理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 | 结果文书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1.照面清晰完整;证件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户口簿上的公民身份号码为升位前15位数字的,视为一致),不一致的(户口簿上无公民身份号码的,视为不一致),当事人应当先到户口登记机关更正户口簿或者补领新的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严重损坏不能辨认(不含无法通过身份证阅读器读取芯片信息)或者照片与本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的,当事人应当补领新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提交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 2.原件 3.公安机关出具【展开】 |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第二十一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 申请内容应当包括申请人基本情况、调解请求、事实与理由。 口头申请的,调解委员会应当当场记录。【展开】 | 【展开】 |
或代理人的律师执业证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 | 结果文书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1、内容清晰完整,页面无折损、污迹 2、与委托人身份证信息一致,证书在有效期内 3、司法行政部门颁发【展开】 |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第二十一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 申请内容应当包括申请人基本情况、调解请求、事实与理由。 口头申请的,调解委员会应当当场记录。【展开】 | 【展开】 | |
(五)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说明文件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内容真实准确,加盖单位公章;是否按照办事指南中所列格式进行提交【展开】 |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第二十一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 申请内容应当包括申请人基本情况、调解请求、事实与理由。 口头申请的,调解委员会应当当场记录。【展开】 | 【展开】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信息真实、准确,有明确的调解申请事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分别按要求提交相关身份证件材料,有代理人的要提交授权委托手续。 |
无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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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收件 | 0个工作日 | 申请人 | 提交材料 |
审查标准 材料齐全,个人信息真实有效,有明确的请求事项,申请书填写完整【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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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接受材料 |
审查标准 材料齐全,个人信息真实有效,有明确的请求事项,申请书填写完整【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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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 3个工作日 | 调解员 | 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 |
审查标准 审核调解申请是否《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人社部令33号)第二条、申请主体和请求事项是否明确,并征求对方当事人同意。【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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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 | 0个工作日 | 调解员 | 1、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受理结果 |
无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受理结果 | |
结果名称 |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受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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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其他(不予受理通知书) |
结果样本 | 调解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doc |
有效时间 | 无时限 |
无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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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
发布号令(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0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 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展开】 |
是否收费:否
1、达到退休年龄的申请人无法进行调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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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退休年龄的申请人已经超过了劳动法规定的调解年龄,可以去人民法院进行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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